从活动(修炼)内容观法轮功的变迁(上)
自李洪志用两种气功功法拼凑的法轮功传入社会至今,已16年,目前,在法轮功练习者的修炼活动内容上,除当初拼凑的五套功法没有什么变化外,其它所谓的“修炼”活动内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了解法轮功活动内容的演化,有助人们了解法轮功的发展过程,认清法轮功的邪变本质。根据法轮功活动内容的发展情况,笔者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一、“练功”时期(1992年初至1993年初)
这个时期,李洪志主要用刚刚拼凑好的法轮功,向人们传授练功动作,并给人治病。
据李洪志的早期弟子兼合作者李晶超反映,1992年初,李洪志与其到长春胜利公园猴山,李洪志对一些练功人讲: “你们刻苦练功,认真,但身上还有病气,有黑色物质,自身都没调节好怎样出功能?我有套功法,可以提高你们一个层次,并送你们一程。”。
当有人愿意学功时,李洪志与弟子兼合作者李晶超师徒二人共同操作,一般李晶超做五套功法动作,李洪志负责讲解各动作要领。
期间,李洪志主要是鼓吹他的法轮功是高级功法,比别的功法好,易学易练,长功快。弟子们要做的就是思想上要相信法轮功是高级功法,行为上把五套功法做标准。
最初,李洪志只是用嘴巴讲,弟子们用耳朵听,并跟着李晶超学习练功动作。后期,印刷了法轮功小册子,内容是法轮功的动作图解、功法介绍等一些简单内容。
法轮功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佛展千手法;法轮桩法;贯通两极法;法轮周天法;神通加持法。
在这一段时间里,法轮功练习者的活动内容就是认真把五套功法练习好。每天按照李洪志的要求,练习五套法轮功功法。
二、练功、学“法”阶段(1993年初至1994年)
随着学习法轮功人数的增加,李洪志于1993年初,把在几个地方办传授法轮功班上的讲话内容,找别人加工整理,与法轮功的五套功法一起汇编为《中国法轮功》。该书内容粗糙,漏洞百出,但却是李洪志把法轮功由动作上升到理论的第一部作品,李洪志将该书的定位,只是为自己的法轮功能够在社会上普及起到宣传作用。从该书的面试之日起,法轮功的练习者与当时国内的其他功法练习者有了区别,就是要阅读学习“功法理论”。
1993年底,李洪志根据法轮功练习者的反应,对《中国法轮功》进行了修订,将明显带有组织色彩的《章程》删除,增加了“答疑”内容。
在这一段时间里,法轮功练习者还是以练习五套功法为主,开始学习法轮功的理论内容,此时,李洪志只是将法轮功的理论部分作为向社会普及宣传的手段,还没有将其当作控制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工具。
此时的李洪志,虽然在法轮功练习者面前开始自我吹捧,但他深知,自己的法轮功要在国内扩大发展规模,离开当时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是不行的,因此,他不得不在书中表白“如果说法轮功在社会上普及有这样好的效果并能顺利的发展,它是与国家机关领导和气功界领导的支持分不开的,在此,趁《中国法轮功》修订出版之际,特此致谢!”。
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法轮功练习者的活动内容主要是:继续练习五套功法和阅读《中国法轮功》等相关法轮功资料。
三、学“法”、练功、洪“法”阶段(1995年至1996年6月)
1995年初,当李洪志第三本书《转法轮》问世后,法轮功的修炼活动内容发生了第一次本质上的变化,“学法”成了法轮功修炼的主要内容,李洪志在一些场合下公开宣称,只有学好法,才能修炼“圆满”,练功只是起到“加持”作用。
1995年1月2日,李洪志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声称,“我的第三本书——《转法轮》就要出版了,包括我讲课的整个内容,是比较全面的,马上就出来了”,并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掀起一个学法的高潮来,一定要掀起一个学法热。把法领会好”。
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声称,“我告诉你,读我的书,看我的录像,或听我的录音去学法学功,真正把自己视为炼功人,也同样会得到该得到的这些东西。”,“你炼功是加持法轮,加持我给你下的所有这些机能和气机。”。在该书的结尾,还用“法轮功研究会”的名义强调,“李老师的大法在不同层次中都起着指导作用,就是说,从人类社会这个最低层次一直到宇宙的最高层次都起着指导作用,因此,李老师的大法,可以称之为宇宙大法。”。
[Page] 同样,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对“法”进行了“定义”: 我有几本书,还有录音带,录像带,你从中会发现,你看过、听过一遍以后,隔一段时间再看、再听,保证对你还有指导作用。你也在不断的提高着自己,不断的对你有指导作用,这就是法。到了后来,他更加露骨地宣称:我用人的话讲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为了让弟子们学好“法”,李洪志根据弟子们在学“法”中反应出来的问题,又相继出版了“法轮大法法解”、“法轮大法义解”、“精进要旨”等所谓的“经文”(李洪志对“经文”的解释:什么叫经文哪?就是经常看的文《清醒》)。
从1995年开始,李洪志的法轮功开始向境外发展,此后,李洪志亦将在国外的“讲法”整理成文,向境内外的法轮功练习者兜售,如,《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法轮佛法在新加坡讲法》、《法轮佛法在瑞士讲法》等。
在“法轮大法研究会”特别是于长新等骨干人员的帮助下,李洪志的法轮功功法理论由最初的功理功法介绍,成功地演变为能够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精神控制的“精神鸦片”,并经过不断地强化,法轮功练习者逐渐从练功学法的修炼模式,转为学法练功模式。
为了让法轮功练习者也参与到发展壮大法轮功组织这项活动中来,李洪志又抛出了“洪法”说。
所谓“洪法”,就是要求法轮功练习者在修炼法轮功的同时,也要传播法轮功,介绍招揽别人入法轮功的修炼之门。而法轮功练习者受到李洪志的蛊惑后,首先就会把这样的“好处”与亲朋好友们分享,从心理学、市场营销学角度来看,向亲朋好友推荐一种事物,成功率较高,因此,在法轮功组织中,家庭、家族式修炼开始增多,以亲朋好友进行“洪法”的发展方式,成了法轮功快速发展壮大组织的主要手段。
法轮功修炼活动内容由练功到学法的转变,并形成学法练功洪法的修炼模式,也使得李洪志通过在“经文”中,不断地对自己自吹自擂并自我神化佛化,实现了从一个气功师到“神佛”化身的飞跃。
此时期的法轮功练习者活动内容:重点是放在学“法”上,个人或集体读法轮功的书,是当时法轮功练习者们的普遍做法。在坚持练习五套功法的同时,也要参加宣传法轮功,介绍别人参加修炼法轮功。
四、学法、洪法、护法、练功阶段(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
李洪志在传授法轮功初期,由于当时还没有形成势力,他对来至社会的揭露与指责只好采取忍气吞声的方式,不但自己尽量克制,还要求弟子们也不要去理会社会的反应,如在延吉讲法与广州讲法中,就弟子们提出“有人说法轮大法的坏话怎么对待?”、“社会上有人当着法轮大法学员的面攻击法轮大法,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法轮大法?”这样的问题时,李洪志就明确要求弟子,“不理他。如果他就硬说,横不讲理的,你能跟他一样去对待吗?不要理他,没有市场就完了,其实这也是考验人心性出现的”,“不理他就完了,也不用跟他去争去斗,他爱说什么说什么,不要理他就完了。不给他市场,不去听就完了”。
随着法轮功组织的发展壮大与李洪志一家出国定居后,李洪志开始除去伪装,露出本来面目。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一文后,引起了李洪志的不满,随后,李洪志写了“大曝光”,开始煽动法轮功练习者以“护法”为名,与社会进行公开对抗。
所谓“护法”,就是李洪志教唆法轮功练习者,对那些提出在法轮功的问题上提出不同观点和看法或者是揭露法轮功问题的单位与个人,直接上门或以信件等方式,进行围攻,强行要那些单位与个人承认法轮功没有问题,并向法轮功组织道歉。
[Page] 期间,由于李洪志利用气功的旗号,开始宣传并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背离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章程,法轮功于1996年11月6日,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注销,其后,李洪志走上了非法传授法轮功的道路。
开始,弟子们受到李洪志早期“经文”的影响,走出来与社会进行对抗的人只是少数,一些人则采取写信或电话的方式,对揭露法轮功的社会媒体进行骚扰,随着李洪志在“经文”中要求弟子们“护法”的指示越来越露骨, 1998年起,法轮功练习者与社会对抗加剧,笔者从当时的一些媒体报道中查知,仅在当年就发生20余起影响较大的围攻媒体事件。在李洪志不断地用“经文”煽动与直接指挥下,最终发生了与中国政府直接对抗的“4.25”围攻中南海事件。
在此期间,法轮功练习者的修炼活动内容,已演化为“学法、洪法、护法、练功”,练功仅仅沦落为法轮功的一种外在形式而已,“学法、洪法、护法”成了弟子们的修炼活动重点。由于法轮功于1996年11月6日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注销,从1997年起,公安、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开始收缴查禁法轮功非法出版物,因此,法轮功练习者的“学法、洪法、练功”修炼活动内容,从注销后,应该属于非法范畴,而“护法”活动,应该属于扰乱社会治安、侵犯别人权利方面的违法行为。这说明,法轮功的所谓修炼活动内容,在短短的几年中,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