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法轮功“真善忍”的邪变

    笔者近期在与部分“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接触交谈中,发现这些痴迷的“大法弟子”,开口便是“我们是修真善忍、是做好人”的心理诉求,闭口便是“真善忍是宇宙根本特性”的口头禅。他们压根儿就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压根儿就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坚持的“真善忍”已经完全是邪变了的“真善忍”。对此,笔者试作如下剖析:

  一、“真善忍”的原本义

  《现代汉语词典》(下称《词典》)第1466页对“真”的词义解释是:真实、的确、实在、清楚确实、真书和姓等。其词组解释主要有:真诚、真谛、真理、真情、真人、真实、真正、真挚等。《词典》第999页对“善”的词义解释是:善良、慈善、善事、良好、友好、和好、熟悉、办好、弄好、擅长、长于、好好地、容易、易于和姓等。其词组解释主要有:善感、善举、善良、善事、善心、善意等。《词典》第964页对“忍”的词义解释是:忍耐、忍受、忍心等。其词组解释主要有:忍耐、忍让、忍受、忍心等。

  从上述《词典》对“真、善、忍”的解释可以看出,人类社会的“真善忍”与“宇宙特性”一点也挂不上钩、一点也沾不上边。可是,“法轮功”组织,就是凭借打着“真善忍”的幌子,用“真善忍”的原本义来蛊惑弟子和蒙骗世人。

  二、“真善忍”哲学层面的释义

  真:“真”属于认识论的范畴。有两个方面的释义:一方面是指经验事实领域里的“真”。即一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客观事实。另一个方面是指客观事物内在的联系——即本质和规律性。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内在联系的知识或知识体系即真理。

  善:“善”属于伦理学范畴。是关于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种行为准则。善的对立面是恶,善与恶总是与利益相联系,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全社会的共同利益相联系而存在。

  忍:“忍”一般不作为一个单独的理论范畴而存在。“忍”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主要是忍耐、忍受等。在心理学方面,“忍”是一个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心理过程。它是人对自身思想、情感、行为的一种自我支配和约束,属于个性修养的范畴。在当今多元化的人类社会,提倡思想情感、经济、政治、文化等广泛交流;提倡个性张扬和求同存异、互利互惠、和平共处、共同发展,那种自我压抑、自我封闭的“忍”字理念,已经被日益发展的时代潮流所淘汰。

  从上述“真善忍”的哲学释义中,也看不出“真善忍”与“宇宙特性”有任何联系。但是,李洪志却硬说“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是宇宙万事万物的起源,人类社会的本源就是“真善忍”。人类由于“思想变坏”、“道德滑坡”才掉到地球上。掉到地球上就是应该销毁的。现在李洪志出山传“大法”、修“真善忍”,就是要把人度到原来的层次——即“真善忍”。这与人类社会“真善忍”的原本义相去已经是十万八千里还不止,已经发生了质的歪曲。

  三、李洪志关于“真善忍”的言论

  “真”:《法轮佛法精进要旨》第6页“真修”:“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关。真修弟子人人都得过,这是修炼者与常人的界线。

  “其实,你们感到在常人中的名、利、情,受到伤害而苦恼时,已经是常人的执著心放不下了。你们要记住啊!修炼本身并不苦,关键是放不下常人的执著。当你们的名、利、情要放下时才感觉苦。

  “你们从圣洁而又无比美好的世界掉下来,是因为你们在那层次中有执著心。当掉到相比之下最肮脏的世界里,你们不快往回修,却又抓住肮脏的东西不放,甚至损失一点还痛苦得不行。你们知道吗?佛为度你们曾经在常人中要饭,我今天又开大门传大法度你们,我没有因为遭了无数的罪而觉得苦,而你们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你能把心里放不下的东西带进天国吗?”

  “善”:《法轮佛法精进要旨》第82页“浅说善”:“善是宇宙的特性在不同层次、不同空间的表现,又是大觉者们的基本本性。所以,一个修炼者一定要修善,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庞大的天体是由宇宙真、善、忍特性所成,大法的传出是他给宇宙中生命们先天历史特性的再现。大法是圆融的,真、善、忍三个字分开来,同样具足真、善、忍的特性,因为物质是由微观物质组成,而微观物质又是由更微观物质组成,直至穷尽。那么真也是真、善、忍构成的,善也是真、善、忍构成的,忍同样是真、善、忍构成的。道家修真何止不是修真、善、忍,而佛家修善又何止不是修真、善、忍,其实只是表面形式不同而已。”[Page]

  “忍”:《法轮佛法精进要旨》第43页“何为忍”:“忍是提高心性的关键。气恨、委屈、含泪而忍是常人执著于顾虑心之忍,根本就不产生气恨,不觉委屈才是修炼者之忍。”

  上述李洪志关于“真善忍”的论述,怎么也找不到正常人类社会对“真善忍”真谛理解的一丝一毫。

  李洪志抛出“宇宙特性”、“佛法”——“真善忍”:

  《转法轮》第12页:“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

  《转法轮》第13页:“这个宇宙中的万事万物,这是物质存在的一方面;可是同时它也存在着真、善、忍特性。任何物质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极小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

  李洪志抛出衡量好人坏人的标准——真善忍:

  《转法轮》第13、14页:“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李洪志在《转法轮》第140页:“人就是为这个情而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分,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都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带动不了你。”李还胡说:“任何人的困难疾苦都缘自他本人的业力,即他以前干的坏事,所以是他本人欠下的业债。欠债不能不还,而别人不该去管。”李洪志还胡吹:“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按照宇宙这个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我们人类往往认为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看往往是坏的。”“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得在常人的环境中修炼自己、磨炼自己、逐渐地把执著心、各种欲望去掉。”

  从上述可以看出,李洪志不仅给宇宙强加了一个根本特性——即真善忍。而且自我炮制了一个衡量好人与坏人的标准——即符合“法轮功”口味的“真善忍”。李洪志的“邪轮逻辑”:从“宇宙特性——真善忍”,到“宇宙万事万物——真善忍”,再到“衡量好、坏人的标准——真善忍”,再到“放下名利情”、“去掉执著心”——“上层次”、“成佛成仙”、“圆满升天”。这就是李洪志对人类社会“真善忍”的歪曲,是正常人类社会“真善忍”向“法轮功”邪教“真善忍”的实质性邪变。是要求弟子们断情绝欲、背离人伦、抛弃道义、变得冷漠无情,一心只求自己的修炼圆满。是贬低人世间生活的真实性,否定人对现实生活的美好追求,误导弟子放弃现实、追求虚无的无耻谬论。

  2007年2月28日,李洪志发表《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在这篇《经文》中,李洪志将世界上几大正统宗教说成是“乱神”。还疯狂地叫嚣,要将三界内所有“干扰大法”、“干扰正法”、“迫害大法弟子”、“阻扰众生得法”的一切众生都“全面解体、清除”。

  更为邪乎的是,今年5月24日,李洪志在《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中对弟子们说:“你要知道,我一直在讲,大法弟子看问题一定要反过来看,因为三界是反的,但是你们要正。常人认为不好的,作为修炼人——想离开这里的生命,就是好的。你要认为和常人一样的想法,你就永远是个常人,你就永远离不开这里。”这就叫世人对李洪志鼓吹的邪变了的“真善忍”的实质有个更为清醒地了解,对“法轮功”组织的邪恶本性有个更为透彻地认识。这就是说,人类社会的“真善忍”,在“法轮功”“修炼人”的心目中就一定是“假丑恶”;相反,人类社会所不齿的“假丑恶”,在“法轮功”“修炼人”的心目中就一定会备受推崇。这就是李洪志用“反过来看问题”的邪说对弟子们的毒害。

  四、撕下李洪志“真善忍”的面纱

  1、李洪志“不真”的事例:[Page]

  一是更改出生日期,将自己从出生上打扮成“佛”、“大觉者”。李洪志原本出生于1952年7月7日,他为了把自己打扮成“佛”,竟于1994年9月24日托人通过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绿园派出所变更了档案上的出生日期,将出生时间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即当年农历4月初八日,相传释迦牟尼的生日)。

  二是编造身世履历,将自己从身份、身世上打扮成“大觉者”。李洪志在《法轮功科学研究总站.李洪志简介》一书中写道:“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童年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法轮功”研究会提供的《介绍李洪志先生和李所创立的法轮功》资料中,也同样介绍李洪志神奇的简历:“8岁的李洪志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与伙伴们捉迷藏时,他只要一想,‘别人看不见我’,谁也就发现不了他,甚至拿着手电照到他脸上也看不见他。木头里有又长又绣又弯曲的钉子,他用手轻轻一抠就出来了。冬天自来水管子冻住了,他用手去摸水管子,水管就弯曲了,连他自己也不知怎么回事。和小伙伴们一起在雪地玩,跑跳中便会腾空而起。若发现两个人要打架,只要他想让另一人别过去,那个人就真的过不去。小学四年级时,有一天放学后忘拿书包就走了,后想起返回去取时,教室的门锁了,窗户也关上了。当时他产生了一个念头,能进去就好了。就在这个念头想过之后,突然发现人已到教室里。再一想,人又出来了,连自己也觉得神奇。后来有一次他突然想,停在玻璃中间不知是什么滋味?这么一想,人就在窗户上停住了。他立刻觉得满身、满脑子都是玻璃渣子,太难受了,赶快出去。这么一想,人又出去了。当时他并不知道是什么功能,他以为人人都是如此,也就不曾留意。”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杜撰的“神迹”简历,李洪志读书时的同学、老师,工作时的同事,当兵时的战友,“法轮功”早期合作伙伴没有一人站出来作证说是真的。相反,这些知情者都纷纷指证李洪志说的完全是假话。就连李洪志的亲生母亲都站出来说,你们别信小来子(李洪志的乳名)的,他是在骗人,他有没有功能我还不知道?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他带大的。如果他有功能,我也不用在他们老李家遭这么大的罪!

  其实,“法轮功”的功法动作也是李洪志与早期弟子李晶超、刘玉清共同设计的。办班初期,由李晶超在台上演示动作,李洪志作解释;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刘凤才还对功法讲义作了70多处修改。李洪志打坐莲花的“法像”是早期弟子宋炳辰将其照片拼接上莲花瓣剪纸,再画上佛光,制版而成。黄色练功服是在商店购买的戏装。这一系列客观事实的当事人都纷纷站出来向世人讲明了事实的真相。

  三是歪曲事实真相,以掩盖“法轮功”邪教本质和险恶用心。如在原“法轮功”人员魏志华被杀害案件中,为了掩盖“法轮功”邪教害人夺命的本质,“法轮功”组织先是企图编造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导致魏志华自杀”的假象。接着,又企图编造因“医院抢救不及时而造成的医疗事故”的假象。又如2002年3月28日,“法轮功”人员李艳华因痴迷“法轮功”而走火入魔,最终客死他乡。“法轮功”组织对此大做文章,将尸斑拍成照片,说成是公安人员打死的。在不讲明事情原委的前提下就强迫死者丈夫写委托书,并将委托书的原意篡改后打印,再将死者李艳华丈夫的签字复印上去进行“移花接木”。意在攻击中国政府和丑化公安人员依法处理“法轮功”邪教。

  2、李洪志“不善”的事例:

  一是“法轮功”的教义没有人性,反对人类社会提倡的善。如李洪志提出“上层次”、“圆满”的首要条件就是“去掉执著心”、“放下名利情”。按此邪说,凡“法轮功”弟子,必须去掉包括国家尊严、民族荣誉感、集体荣誉感、家庭责任感、事业心和上进心,以及包括放弃对人体的执著和对人世间一切真情、亲情的执著。众所周知,不管何种国度、何种肤色、何种社会制度的国民都必须具有“人本性”、“法本性”、“道本性”和“情本性”,如果连这些正常的“执著”也要去掉,那将人性无存、法律无存、道义无存,天下必然大乱。[Page]

  二是“法轮功”组织的实际所为无“善”可言。如李洪志在传法初期,就宣称只度“法轮功”真修弟子,不度众生;只给真修的“大法弟子”“清理身体”,不给病重的人治病。还胡说,病是做“业”形成的“业力”,遭罪就是还“业债”,医治就等于做坏事。1995年,李洪志还向弟子宣称,给北京反对“法轮功”的司马南安装了一个逆转的法轮。今年,司马南就得双目失明;明年,就要被汽车辗去双腿。尽管李洪志对反邪斗士司马南的“说法”不可能实现,但由此可见,李洪志的心灵是多么的肮脏,一点也谈不上善良。在李洪志“大法唯上”的邪教思想的影响下,“大法弟子”都是以“法轮功”组织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以“法轮功”修炼者的个人利益为最高利益。不管何人、何组织、何团体、何党派、何国度、何家庭,只要得罪或触及了“法轮功”组织或“法轮功”修炼者的利益,“法轮功”组织就会以“静坐”、“上访”、“讲真相”、“讨说法”、“发正念”、“除魔”等多种形式群起而攻之。

  李洪志在《转法轮》第329页:“有人说,我就想管坏人。我说那你就当警察算了。”“我跟大家讲,人与人之间发生了矛盾,他踢人一脚,他打人一拳,可能弄不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俩结帐了。你要管的话,他们之间没结成,等到下回还得重来。这就是说你看不到因缘关系,容易做坏事,从而失德。”“你看到杀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要不怎么体现出好来?杀人放火你都不管,你管什么呀?但是有一点,这些东西与我们修炼的人没啥关系。”此外,“法轮功”顽固痴迷人员在“除魔”和“圆满升天”等邪教思想的控制下,发生的杀人、杀亲、自残、自焚等等悲剧事件,没有一件是“善举”,件件都是反人性、反人类的邪恶行为。

  3、李洪志“不忍”的事例:

  据笔者研究得知,李洪志的“忍”字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了得到“白色物质”(即“德”)而忍。“法轮功”痴迷者认为:有“德”就可以“发财”、“当大官”,就可以“上层次”,就可以“圆满”。在“法轮功”痴迷者的现实思想中表现为:如果别人欺负了自己,就等于别人将“德”给了自己;如果自己“做好事”有利益付出,就等于自己可以从“另外空间”获取“德”。二是为了“舍无漏”而忍。这就是说,为了“法轮功”组织的事业,“法轮功”弟子要舍去自己的一切,包括所有的金钱和物质,甚至包括自己的肉体和生命。三是因“法轮功”痴迷者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中国法律的惩处时要忍,在割舍亲情、抛弃家庭、舍弃事业时也要忍。

  由此可以看出,李洪志的“忍”,既非日常生活意义上的忍耐,更非承载理想的欲扬先抑,而是强化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再说现实,从邪教教主李洪志,到“法轮功”组织及其每一位“法轮功”痴迷者,对他人的批评和不同意见,从来就没有虚心接受过,从来就没有“忍”过。而是以“静坐”、“讲真相”、“发正念”等形式进行各种破坏捣乱活动而大发“邪威”。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在天津师范学院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览》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法轮功”组织对此于1999年4月19日,组织成千上万的弟子到天津师范学院进行骚扰、恐吓和示威。1999年,湖北发生特大洪水灾害,人民解放军浴血奋战,而“法轮功”修炼者却围攻湖北等地防汛指挥部。据有关部门统计,自1996年8月至1999年7月,在李洪志等人的策划下,“法轮功”在全国各地组织了300多次围攻活动。其中,对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的围攻就达17起之多。影响最为恶劣的是1999年“4.25”围攻中南海事件。此外,还有“1.23”天安门自焚事件,以及难以枚举的“除魔”杀人、“升天”自杀等人间悲剧。说白了,李洪志的“忍”,就是要求“大法徒”对李洪志的精神奴役和人性摧残要有忍耐之心,不能有丝毫的反抗之意。对“法轮功”组织吞噬弟子的钱财要有忍耐之心,不能有丝毫的眷恋之情。当“大法徒”因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惩处时,要求“大法徒”要有顽抗到底的“轮心”。这就是李洪志提倡“忍”的真实目的。[Page]

  由上述可以看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完全是一伙打着“真善忍”幌子、兜售邪变后“真善忍”的货色,干着不真、不善、不忍邪恶勾当的人类祸害。在此,奉劝那些“法轮功”痴迷者,迅即放弃“法轮功”组织邪变了的“真善忍”,坚修正常人类社会的真、善、忍,回归正常人类社会生活。(文中引用了大量数据、信息和事例,在此对原文提供者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