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何故再提“魔难消业”论?

   “消业”是“法轮功”中间非常流行的一个词,许多“法轮功”练习者经常挂在嘴边的。但究竟什么是“业”,什么叫“消业”,“业”又如何“消”呢?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我们失去的实质是不好的东西,是什么呢?就是业力,它和人的各种心是相辅相成的。比如说我们常人有各种不好的心,为了个人利益,做了各种不好的事情,会得到这种黑色物质——业力。”如此说来,“业力”就是一种不好的东西,一种“黑色的物质”。

  其实,“业”这个词本来是佛教名词,在佛教教义中,“业”指的是人的一切思想言行所造成的一种趋势,一种力量。这种趋势和力量将对人的生命以后的发展进程产生影响。李洪志盗用了佛教的概念,又篡改了佛教的含义,他说“业”是一种“黑色”的物质,而且在不同的人之间可以互相转来转去。那么这种所谓的“物质”究竟是什么东西,谁也不知道。当然,他们最好的理由就是:你是“常人”而不是“修炼人”,“常人”的理解是有限的,不可能懂得那么高深的东西。并且,按照李洪志的说法,造成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人们在现实世界中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练功“消业”祛病健身,偿还业力之后,人自然就能得到幸福。但“修炼人”又是怎么理解的呢,其实“法轮功”人员自己也不清楚,他们都是靠自己“悟”来理解的,至于“悟”的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但李洪志心里非常明白,他宣扬这种邪说的目的就是要腐蚀练功者的意志,瓦解他们原有的积极向上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让他们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只是死心塌地地跟他走。这也正是李洪志关键时候用来控制信徒的一个重要杀手锏。

  果不其然,当“法轮功”面临四面楚歌的今日,李洪志又在5月24日的《纽约讲法》中再次抛出了所谓的“消业”说:“无论你认为再大的魔难,再大的痛苦,都是好事,因为你修炼了才出现的。魔难中能消去业力,魔难中能去掉人心,魔难中能够使你提高上来”。“你把自己的这些痛苦啊、你自己的魔难啊都当作是坏事,那就是常人。痛苦是偿还业债,不顺心的事会使心性提高,作为常人来讲其实也是这个理。都是在消业,消去业了有一个好的下一生,只是人不明白。作为修炼人,消去业力,修炼中心性提高上来了,最后圆满”。

  对于这次再提“魔难消业”说,看似老调重弹了,实则不然。可以说,李洪志对于自己的“消业”说是十分满意并高度重视的,在这篇五千多字的讲法中,关于“魔难与消业”这个论调的论述就占了五分之一。李洪志不厌其烦地推销和兜售“消业”说,其原因何在呢?

  一、安抚一下涣散了的人心。“消业”说之所以成为李洪志起家的几件法宝之一,主要是因为它有安抚人心的作用。大法弟子在修炼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是可想而知的,有文化上的(一因大法弟子文化素质不高,加之李洪志经文晦涩难懂)、有经济生活上的(购买法轮功印刷品,及讲真相、证实法过程中必然要付出钱物)、有精神上的(圆满无望、双修伤神、票奴等等)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魔难”,久而久之会导致大法弟子思想躁动,甚至会放弃修炼,而“消业”说恰好麻痹了大法弟子对困境的认识。

  二是振奋一下低落的士气。说白了就是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不说自己不得民心、没有市场、举步维艰,却说“魔难能消去业力”,“能去掉人心”,“所以你碰到魔难那正好是你提高的机会,如果你能向内找,那正好是你走过难关、进入一个新的状态的机会”,指出这些魔难都在助其“成事结局”。

  三是挽回一下“宇宙主佛”的面子。无论安抚人心也好、振奋士气也罢,都是因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近段时间十分不济,本想借2008年奥运和四川地震整点事的,可惜民众不买它们的帐,尤其是法拉盛事件搞得自己一脸灰,严重挫伤了法轮功的嚣张气焰。只好借此“消业”一说意淫一下它们败落的精神氛围,挽回一点失落的面子,称:“最后这件事情它像鸡蛋碰石头一样败了”,用这句话把法拉盛事件盖了棺、定了论,也暗示大法弟子不用再争论和叫嚷了,好好听我“宇宙主佛”的话,安于现状做好三件事吧。

  既然“消业”说有如此众多的好处,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所偏废,又逢法轮功时运不济,此时进行推销和兜售是再恰当不过了。只是,李大师心里已隐隐感到对日薄西山的“法轮功”来讲,再售“消业”说也就是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