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泯灭人性的六个言论

    法轮功为了鼓吹自己的神奇功效,编造了各种各样的修炼理论,其中很多都是泯灭人性,荼毒生命的。笔者大致总结了以下六个,希望沉迷于其歪理邪说的大法弟子们能够早日警醒,回归到正常人的生活中来。

  一、“放下生死、求圆满”的言论蛊惑弟子自杀、自焚

  李洪志先是鼓吹描绘“圆满”后“天国”的场景“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转法轮法解》p118)“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p319)

  接着,李洪志具体描述了“圆满”,“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你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你太有了,别说你度你的亲人,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欧洲法会讲法》p48)“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欧洲法会讲法》p82)

  李洪志大师同时告诉弟子们,想要达到“圆满”的前提是要“放下生死”。

  “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92)

  “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

  “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p324)

  “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26)

  李洪志给弟子们灌输这套所谓“圆满”的理论,用美好的“天国”景象来迷惑许多大法弟子,可是弟子们真正的放下了生死去求“圆满”,可是“圆满”始终没能实现。

  事例1、1998年10月,31岁的山东省招远市南院镇农民李玉梅出现幻觉说:“李洪志老师要带我去‘天堂’。”10月27日下午,她把柴油浇在自家草垛上点燃后,钻进去自焚。

  事例2、1995年7月11日,浙江湖州市经委职工孙伟勇为了显示自己修炼“正果”,第一次从二楼跳下没事,以为自己确有了功夫。深夜12时,第二次又从二楼跳下,因内脏破裂出血死亡。

  事例3、2001年1月23日下午2时40分许,河南法轮功痴迷者王进东、陈果等5人在李洪志“升天圆满、忍无可忍、制造流血”邪说的唆使下,在天安门广场浇洒汽油自焚,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事件”。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在全国各地也都有发生,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其中自焚4人,跳楼、跳崖38人,跳车1人,跳河、跳井等26人,上吊自缢25人,绝食2人,服毒28人,剖腹、自残、卧轨等12人。“法轮功”组织被取缔后,又有103人为了上“天国”自杀身亡。

  二、“消业治病”的言论诱骗弟子拒医拒药,最终白白送命

  李洪志鼓吹,“人为什么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这样再平常不过的生病就被李洪志变成了是“业力”报应。

  接着,李洪志就阐述了有病不看医生、不吃药的理论。“不修炼的人该看医生就看医生,因为常人得病就是要看医生。我这里讲的是真正修炼的人,你的身体都将要转化成佛体,那是医生怎么治也达不到的。”(《转法轮》)明明白白的告诉弟子们,有病了不用看医生,因为医生是治不好“修炼的人”的。可是,李洪志先生有病时是怎样"消业"的?他在长春市粮油公司工作期间,报销医药费凭证48张,1984年,他因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住院手术治疗。看来,李洪志并不敢拿他自己的性命开玩笑。[Page]

  就是这些李洪志自己都不相信的,荒谬到不能再荒谬的理论,让众多虔诚的“法轮功”练习者奉若神明,有病不就医,不吃药,为此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事例1、黑龙江省富锦市的中学教师包恩露,1997年得了胃病,经常疼得满头是汗。后经住院治疗和坚持吃药,病情有所控制,并不断好转。自从练习“法轮功”后,为了“消业”,坚决不去就医吃药,反而说:“这是师父在考验我,在给我‘消业’。只要‘过关’了就能去掉病根。”包恩露最终因长期延误治疗,导致胃病恶化变成晚期胃癌,于1997年9月死亡。

  事例2、2006年3月,美国“新唐人电视台”编委会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国栋因患肝癌死亡。

  事例3、2006年6月22日,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长期宣扬“法轮功在强身健体方面具有神奇功效”,号称是“法轮功在医学界的领军人物”。据了解内情的人讲,封莉莉早在2003年就被查出患胰腺癌,但她始终坚信“法轮功”能使其康复,最终因胰腺癌在美国休斯顿病死。

  明明知道得病不及时治疗是要死人的,还不让患病的弟子吃药就医,李洪志毫无人性可言。

  三、“驱魔除魔”的言论致使弟子丢失性命

  李洪志在《法轮大法义解》中明确表示:“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经文)在李洪志这些“除魔”理论的教唆下,大法弟子们展开了“除魔”活动。

  事例1、2002年4月22日,妻子关淑云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认为自己的女儿身上有魔,实施所谓的“除魔”,竟然当着几十人的面,亲手将自己的女儿、不满9岁的戴楠活活掐死!

  事例2、2008年4月7日,吉林省长春市四名法轮功习练者,采用极端手段帮助“功友”驱除体内所谓“狐狸精”,最终将“功友”残害致死,酿出命案。

  其实大法弟子们真正应该除去的就是李洪志这个“心魔”。

  四、“度人”的言论成为法轮弟子杀人的“合法”理由

  关于“度人”的问题,李洪志是这样说的:

  “如果一个大的生命被人杀死,其罪业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杀人,那么造了业就一定要还……而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环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是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以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大法是圆融的》经文)

  “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上讲法》p110)

  事例1、2001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上午11时许,位于陕西省咸阳市西兰路长途汽车站南边不远处的鸿宾旅社210房间里,发生了一起奇怪的凶杀案。案件侦破后,杀人者林春梅和温玉平都是“法轮功”顽固分子,二人对杀害买新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一再声称她们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度人”。

  事例2、2001年11月25日,在北京西城的一幢居民楼里,发生了一起罕见的惨案。“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亲手杀害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养育他成人的母亲用刀砍成重伤。傅怡彬弑父杀妻的案件震撼着社会,深深地痛击着每一个善良人的心。事后仍执迷不悟的傅怡彬认为,没有将母亲杀死、“度”上“天国世界”,是没有尽到责任。这正是邪教“法轮功”的邪恶之处。

  李洪志的“度人”邪说是让大法弟子行凶杀人的根本原因,乃至于杀完人还不知悔悟,还认为是在“度人”,做“善事”。真是害人不浅啊!

  五、“男女双修”的言论让法轮功的邪教本性表露无遗

  李洪志在《转法轮》说:“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男的是纯阳之体,女的是纯阴之体。男的要抑制你的阳,发挥你的阴;女的要抑制你的阴,发挥你的阳,达到阴阳平衡”,“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在很高层次上密宗要想采用男女双修,必须这个和尚、喇嘛修炼到很高层次中去。那个时候他的师父带着他进行这种修炼,因为他心性很高,他能把握住,不流于邪的东西。”一些法轮功习练者自认为“心性”已经很高,为了“修到很高层次中去”、早日“圆满”,就选择了“男女双修”的修炼方法。[Page]

  事例1、家住山西一个山区县的李铭忠夫妇,为了锻炼身体开始习练法轮功。在李洪志师父讲法“男女双修”的指导下,多次在自己家中和男女同修们进行了“双修”甚至“群修”,并且还感染了性病。

  事例2、2004年4-6月,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法轮功成员王孝玉(男)与李明英、李明华姐妹进行“男女双修”(乱伦)。在进行“男女双修”过程中,王孝玉还让李明华和李明英吸吮他的嘴、乳头、阴茎和肛门。称自己身体的这四个部位是释放体内精华的通道,有助于姐俩提高“功力”。

  这样泯灭人性,践踏人伦的“男女双修”,彻彻底底地暴露了法轮功邪恶的本性。

  六、“反修说”、“反理说”等言论让法轮功学员丧失人性,“缔造”法轮嗜血狂魔

  李洪志在其《转法轮》中讲到“三界与宇宙的一切是反的,所以法理也给这一层提供了适合于常人生存的反过来的理。”一些弟子就悟出了“反修”理论,并且付诸实际的修炼活动。

  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投毒杀人案,导致17人死亡:16名拾荒乞讨人员均猝死街头;1名佛教信徒因抢救无效死亡。令世人震惊的是,这起系列命案的制造者,指引他一而再、再而三投毒杀人的是“李洪志‘师父’点化”他的所谓“反修”:通过“杀生”来“提高自己的功力,达到修炼的最高境界”。

  在2008年纽约讲法中又再次鼓吹其反理邪说:“三界当初造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有了正理,释迦牟尼也不用来了,耶稣也不用来了,就没有传法这件事情了,更不存在正这里的法了。它是反理,行为、形式都是反的。世人认为的香的那边是臭的,人认为的好事可能在那边都是坏事。……就这么一路过来的,没有正理。所有的一切都是反的,就是因为它是反的,才能使人修炼,让你在这个反中正面看问题,让你把坏当成好。”

  李洪志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反修”犯下的血债熟视无睹,还大肆的鼓励弟子“反修”,用心何其恶毒!

  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完全泯灭人性,对社会犯下的罪行不计其数,我所列举的仅仅是其中的点滴。只希望以此警醒仍然痴迷的法轮功习练者,认清其邪恶的本质,彻底摆脱其精神控制和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