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县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新疆青河县于2008年4月22日召开民族宗教会议,要求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会议指出, 在新形势下,要坚持标本兼治,构筑抵御境内外宗教势力渗透的牢固防线。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重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使用,团结引导他们自觉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同时,为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要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加大对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宗教工作稳健发展;二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公民的法律意识,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击农村邪教组织。三是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四是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通过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等有效机制,妥善处理民族地区发生的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县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做出了应有贡献;五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使各族群众生活得到不断改善;六是积极做好民族地区基础性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各民族文化素质;七是围绕建设民族文化强县战略,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着力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八是坚持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