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移重心 夯实基础 湖南省汝城县全力推进农村反邪教工作“村为主”
湖南省汝城县位处湘、粤、赣三省交界,辖23个乡镇36万人口。1999年,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并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教育转化工作。近年来,该县紧扣“平安汝城创建”这个中心,切实创新工作机制,力促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推进反邪教工作“村为主”,进一步健全村级防范网络,夯实基层基础,大大降低了邪教组织的活动能量,全县所有“法轮功”练习者均已教育和转化,且没有出现反复和滋事现象,实现了“八无”(即:无邪教人员上市赴省进京滋事;无邪教人员插播广播电视等反宣破坏活动;无邪教人员聚集闹事;无邪教人员自焚、自爆、自杀、自残或因邪教活动致人伤残死亡;无单位内部人员传功传教;无制作、张贴、散发、邮寄、悬挂邪教宣传品、标语、横幅等反宣活动;无邪教组织和邪教人员插手热点问题和参与群体性事件;无邪教骨干分子失踪、负案在逃、在辖区外流窜作案)的目标,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平安和谐稳定。其主要做法是:
一、防范责任村为主,实现了重心下移
汝城县坚持把深入推进农村反邪教“村为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农村治安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手段和坚强保障,在投入上尽力、在人员上求精、在运作上创新、在管理上见效。县委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反邪教工作村为主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村为主”基层基础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在防范责任、组织网络、宣传教育、后续帮教、督查考核等方面全面推进“村为主”。为实现反邪教工作重心的下移,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反邪教“村为主”工作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村党组织力量,使其真正成为农村防范邪教入侵的核心堡垒力量,做到县与乡、乡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层层签定了反邪教工作责任书。村级组织反邪教责任明确后,提高了广大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开展反邪、防邪斗争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县通过开展农村“十户联防”、单位楼栋联防,建立信息员队伍8000多人,将信息收集的触角延升到基层;通过细致入微排查摸底工作,做到了半月一小排、一月一大排、重点时期重点排,及时掌握邪教组织的活动情况及重点人员的动向,广大群众积极揭发、举报“法轮功”等邪教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了情报信息的畅通;通过群防群治与专业打击相结合,对“法轮功”等邪教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了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打击了“法轮功”分子的嚣张气焰,控制了“法轮功”转化对象的反复。2008年9月份公安机关在濠头乡下河村查获的一起非法传教案件,就得益于当地群众的及时举报。
二、组织网络村为主,夯实了基层基础
汝城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克服财政紧张的困难,将村级反邪教经费列入乡、村两级年初预算,落实了每村的工作经费,对各村的反邪教办公室实行规范化建设,做到反邪教工作“五有五上墙”(有牌子、办公室、组织机构、专干、经费,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教育转化方法上墙),为村级开展反邪教斗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县还建立了村级反邪教“三员”(信息员、联络员、监控员)特岗补贴制度,激发了村组反邪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新了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的激励机制,与村主干工资、年终评优评奖挂钩,做到奖罚分明。该县充分利用农村法制夜校、远程教育站点等载体每年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了反邪队伍的建设,使广大反邪教干部特别是基层反邪教人员更加明确做好反邪教工作的意义、目的、方法,增强了反邪教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提高了反邪教干部识别、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三、宣传教育村为主,提升了防范意识
[Page]自从开展反邪教斗争以来,汝城县自始至终坚持了“预防为本”的方针,以“占领”农村阵地为重点,以提高全民反邪、防邪意识为目标,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搭建宣传载体,拓宽教育覆盖面,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实际地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反邪、防邪宣传氛围。在宣传内容上,明确了反邪教警示教育“五个纳入”的要求,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必选内容,纳入学校法制教育的固定内容,纳入流动人口和农村重点人群的普宣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评定标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基础项目。在宣传方式上,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开设电视专栏,组织相关部门编印、编制宣传手册、宣传光盘等抓好了社会面的宣传;通过送法下乡、学校宣讲、免费发放法制年画历书、上街游行、举办《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警示教育专题文艺晚会等活动,抓好面向流动人口、青少年、农村留守人员的针对性宣传;通过“四争四到家”的创建、和美社区创建、平安创建以及各种合法的民俗活动等载体,抓好了普遍性宣传。在村组、社区,通过标语、宣传栏,形成了宣传一条巷。汝城县通过以“村为主”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使每家每户都有反邪教资料,大人、小孩都知晓邪教的社会危害,广大群众防范邪教的入侵、自觉抵制邪教的意识和能力得到了有效地提升,挤压了邪教入侵的空间。
四、后续帮教村为主,解决了出路问题
汝城县认真落实党“通后路,给出路”的政策,对已转化了的“法轮功”练习者,开展后续帮教工作,解决了出路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消除疑虑,真情感化。该县各村组对每个“法轮功”对象均落实了一名党员、干部、亲属包一名“法轮功”人员的“三包一”包干责任制,定期为帮教对象开展政策宣讲、心理辅导、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特别是开展了“结一对、解一困、传一技、立一业”“四个一”活动后,600多名党员、干部与原“法轮功”人员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党员的政策教化、干部的社会融化、亲属的亲情感化,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提高了教育转化工作的实效。汝城一中教师梁健在党和政府的教育下,摆脱了“法轮功”的影响,顺利考上了研究生。马桥乡胡玉清,原来曾是邪教痴迷者,因上门传教被抓。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上门做工作,帮助其解决种子、化肥资金等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现在他专心从事花豆种植,久别的妻子儿女也回到了身边,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曾在桂东滋事的何炳林回到汝城后,该县有关部门先后帮其解决了房子及妻子、小孩户口等重大问题,使其深为感动,得到了彻底转化。二是就业安置,扶贫帮困。汝城县在三星镇白泉村开辟了一个矿产加工安帮基地,在井坡乡龙虎村建设了一个黑山羊、水牛养殖安帮基地,成功安排32名原邪教练习人员就业。劳动部门每年都要举办各种免费技术培训和就业岗位推荐活动,被教育转化的原“法轮功”人员成为了这项优惠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据统计,该县为被教育转化的原“法轮功”人员举办免费技术培训班7个,培训人员128人次。马桥乡霞留村袁金良,参加免费培训后,掌握了制作包子、油条技术,虽然身体有残疾,但已经脱贫致富,过上了令正常人羡慕的好日子。三是科学引导,健康生活。该县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在农村、社区大力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群众开展文体活动,举办科学养身培训班等。该县“夕阳红”老年大学、“喜洋洋”乐队、秧歌队、腰鼓队、门球队、兰花协会等文体组织,吸纳了20余名原“法轮功”参与,他们现在集中精力练字绘画、锻炼身体、养花弄草,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没有发现有异常情况。原“法轮功”人员通过各级党员干部的教育、帮困、传技,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摆脱了家庭困境,重树了生活信心,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Page]
五、督查考核村为主,促进了整体平衡
该县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巡回督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反邪教“村为主”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和完善了相关保障机制,促进了全县平衡发展。一是反邪教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县综治委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全县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反邪教工作考核结果占综治工作的5%,作为乡镇综治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县委有关部门负责考评到村。该县印发了《汝城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考评细则》,将督查考核延伸到村一级,以百分制形式重点考核组织领导、防范监控、宣传教育和情报信息等方面内容。根据检查考核要求,制定了“乡镇反邪教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学校反邪教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要求”和“反邪教工作‘村为主’资料整理归档要求”,促进了各乡镇、单位、村组内业资料的规范建档。由于平时检查督促到村,年终考核到村,从而形成了“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反邪防邪新机制,走出一条提升整体防控能力的新路子。土桥镇制定了严格的村级反邪教责任考核办法,实行对村在县级检查中实行双倍扣分制,对反邪教“村为主”工作得分在70分以下予以“一票否决”。三是加强了长效机制建设。在“村为主”工作的推动下,各村建立了村组预警预测机制,成立了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反邪教工作信息员队伍,明确了村支两委干部为反邪教信息收集责任人,制订了信息报送制度和研判制度,做到了情报信息通畅、汇总上报及时。在农村和社区逐步推行村级警务室或报警点,建成了33个警务室,做到了对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打击、处理。
汝城县通过全面推进反邪教“村为主”工作,实现了从乡级管理为主向抓村级管理转变,从纯粹的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转变,控制了“法轮功”教育转化对象不再出现反复,巩固了多年来的工作成果,这遵循了我国“团结、教育、挽救、转化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的基本政策,既打击了邪教分子的捣乱破坏,遏制邪教组织的滋生蔓延,也促进了全县反邪工作的平衡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达到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