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全面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
塔城地区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中,坚持以构建平安、和谐塔城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基层反邪教工作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识邪、辨邪和抵御邪教的能力,消除邪教赖以滋生、蔓延的环境和土壤,为维护地区长期稳定的社会大局奠定坚实基层。地区在创建活动中明确八条标准:一是班子团结,战斗力强;二是机构、制度健全完善;三是宣传教育氛围浓厚;四是防范控制成效显著;五是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六是教育转化成效显著;七是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八是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无创建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申报、考核审批的办法,实行申报制,分级负责制。村(队、行政企事业单位)依照标准向乡(镇、社区)申报,由乡(镇、社区、街道办)审批;社区依照标准向街道办申报,由街道办审批;乡(镇、街道办)依照标准向县(市)申报,由县(市)审批。“无邪教创建”活动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
在“无邪教创建”活动中,塔城地区重点强调五个方面: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无邪教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起点、高标准,下大力气抓紧抓好。二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根据不同时期反邪教斗争形势发展变化,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经验、新途径、新办法,提升创建水平。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三下乡”、“五五普法”、“法制六进”、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之中,打牢反邪教斗争的社会基层。四要注重发挥合力,确保取得实效。真正形成“党政齐抓、部门共管、整体联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五要加强督导检查,注重总结提高。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发现和推广成功经验,查找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创建活动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