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深入开展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活动
一、统一认识,全面部署。农村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村组。抓好村级和谐平安建设一直是抚州市委、市政府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的问题。今年以来,抚州市综治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以"平安创建工程"为突破,提高和谐平安抚州建设水平的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的实施意见》,规范"六有五零"的创建标准,即:和谐平安创建在各村委会有工作机构、有防范队伍、有办公场所、有制度档案、有创建经费、有宣传园地。确保治安防范能力提高,零发案;农民法制意识增强,零犯罪;矛盾纠纷排调到位,零矛盾上交;反邪教警示教育深入,零邪教;各种安全知识普及,零事故。在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开设《"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专栏,全方位发布创建信息,炒浓舆论氛围,使"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形成高位启动、齐抓共管、有序开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强化措施,实现契合。"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作为全市总揽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框架,从宏观上确定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并通过强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实现了从外在到内涵、从形式到内容的不断丰富和提高。一是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保证,搭建"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平台。各县(区)必须成立领导小组,乡、村均设立创建办公室,保证办公用房,悬挂和谐平安创建办公室、综治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三块牌子。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设置档案盒、柜,将各种工作制度、职责任务制作成版面张贴上墙,并通过在宣传栏里设置和谐平安创建有关宣传内容,发送和谐平安创建宣传单,刷写宣传标语等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对创建工程的知晓率。二是以综治室为龙头,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以治保主任、民调主任、村干部、三老人员为主,在村级设立综治室,作为乡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向基层延伸的触角,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综治室由村委领导,实行规范化办公,定期召开例会,排查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汇报案事件处理进展情况。乡镇司法所、民调会和法庭不定时深入各综治室检查、指导、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调处成效。形成了以综治室为核心的村级治保、民调、帮教、普法、巡逻"五位一体"的大综治格局,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的工作目标。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依托,推动农村基层工作的民主法制化进程。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建立了村务民主理事制度、议事制度和村务民主管理监督决策制度,成立了村务民主议事会,代表村民直接参政议政、监督村务健康运行。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号召村民自己管理自己,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由群众决策,自己的问题通过合法形式自己解决,从源头上减少了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产生。
三、明确责任,确保成效 。"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涵盖面广,内容具体,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明确表示,在"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中,不惜代价,不怕投入,各乡镇均拨出4万元专款用于补贴村级基础建设。市、县(区)两级综治委分别下发了《综治委成员单位挂点帮扶"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的通知》,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联村共建工作制度,在具体工作指导的同时,帮助解决工程实施中的具体困难。并成立"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督查考核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就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年终按照乡镇申报、县(区)评定,市统一验收的方法,进行命名确定,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实行责任查究。一系列督导激励措施的出台,极大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广大乡村整体呈现出"三提高、三下降"的良好发展态势:村级基层组织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水平明显提高、村民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村民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矛盾纠纷明显下降、各种公共安全事故明显下降。[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