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出台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邪教违法活动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举报“法轮功”等邪教违法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全民反邪教的浓厚社会氛围,近日,宝鸡市反邪教协会制定出台了《宝鸡市群众举报“法轮功”等邪教违法活动奖励办法》,《办法》规定,群众发现“法轮功”等邪教宣传品及时上缴、发现“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及时举报的,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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