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南通市积极拓展无邪教地区创建载体
为进一步丰富无邪教地区创建内涵,拓宽创建载体,南通市紧紧依托精神文明创建和综治长安建设两大平台,积极协调市文明办、综治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将创建无邪教地区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及综治长安建设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各级文明、综治部门,进一步认识创建无邪教地区工作对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创建无邪教地区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综治长安建设整体规划,在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政法综治大基础建设、系列长安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专项工作中凸显反邪教工作内容,深化无邪教地区创建实效。 《意见》还明确:凡创建无邪教地区工作不合格县(市)区、乡镇(街道),一律取消当年社会治安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单位和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单位等先进称号的参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要求各地、各级文明、综治部门,进一步认识创建无邪教地区工作对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创建无邪教地区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综治长安建设整体规划,在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政法综治大基础建设、系列长安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专项工作中凸显反邪教工作内容,深化无邪教地区创建实效。 《意见》还明确:凡创建无邪教地区工作不合格县(市)区、乡镇(街道),一律取消当年社会治安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单位和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单位等先进称号的参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