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反邪教警示教育走进清真寺
利通区是一个以回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回族人口21.36万人,占总人口的57.19%。清真寺有316座,把清真寺作为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阵地,使之更好地发挥其特殊功能,为维护民族团结、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利通区以强化服务为基础,以教育引导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充分挖掘宗教教义积极因素,发挥清真寺特殊功能,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相信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邪教侵蚀,拓宽了反邪教警示教育思路。主要做法是:
一、 普及科学知识,使清真寺成为科技致富的传播区。近年来,利通区坚持把在清真寺宣传科学理念,普及科技知识,引导群众致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引导信教群众树立科学理念,坚定发展决心。教育信教群众要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立足长远,着眼全局,把勤劳致富和依靠科技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开辟稳定、持续的增收渠道。二是帮助信教群众搭建学习平台,提高致富技能。把免费为清真寺订阅报纸和建设穆斯林书屋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先后为100多个清真寺建立了穆斯林书屋,每个书屋配备价值2万-3万元的电教设备、桌椅和书籍。经常性组织开展送科学技术进清真寺活动,把科普知识作为武装穆斯林书屋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的普及反邪教知识,使信教群众都能识别邪教,使书屋真正成为信教群众“获取知识的源泉”“科技致富的加油站”。
二、 弘扬法治精神,使清真寺成为国策法规的宣传区。为了更好地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穆斯林群众的法治意识,利通区把清真寺作为宣传国策法规的重要阵地。一是坚持长期开展国策法规进清真寺活动。把送国策法规进清真寺作为普法重要内容,组织专家学者到各清真寺开展巡回演讲500多场次,采取集中向各清真寺捐赠法律法规书籍、举办培训班、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在广大信教群众中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富民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他们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二是坚持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国策法规。反邪教警示教育是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广大群众都想了解邪教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利通区采取送反邪教法规、讲教义讲给群众听,广泛开展“反邪教文化进清真寺”活动,共同挖掘伊斯兰教遵守教义、教规等理念,分类归纳整理,制成展板送进清真寺,组织寺管会主任和宗教教职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利用“开斋节”、“主麻日”等重大节日给信教群众讲“卧尔兹”;帮助清真寺建立了反邪教宣传栏,发出了“信教群众拒绝邪教倡议书”,并引导信教群众用在清真寺学到的反邪教知识,教育子女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小养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思想和止恶扬善、坚忍不拔的作风。三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宣传国策法规。我们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伊斯兰教义中的德育思想相融合,将《古兰经》、《圣训》中的经典章节原文摘录下来,辅以汉字说明,制成展板送进清真寺,既吸引了信教群众更加浓厚的学习兴趣,又增强了信教群众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穆斯林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三、 强化服务意识,使清真寺成为合法宗教活动的保障区。
清真寺是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渗透的主要目标,也是必须引导爱国宗教人士牢牢掌握的思想阵地。利通区本着“以信教群众为本”的理念,努力把清真寺打造成为合法宗教活动的保障区。一是尽心竭力,坚决保障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在清真寺公布信教群众普遍关心的朝觐、城乡低保、新农保等办事流程,并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专门设立了朝靓服务工作室,为信教群众办理朝靓手续提供便利,采取网上报名、阳光操作、费用公开等措施,大大降低了信教群众的经济支出,保障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多次在清真寺集中开展“送服务、促和谐”活动,深受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好评。二是重拳出击,坚决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树立严厉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爱护信教群众、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思想,狠抓信息网络建设,对涉及宗教领域稳定方面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预防、早处理,对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一经发现,决不手软,“稳、准、快、狠”地予以取缔和打击,教育训诫骨干分子,没收非法用品,处罚参与人员,令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者望而生畏。三是发动群众,打赢抵御渗透的“群众战争”。发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举报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把清真寺作为防范和抵御邪教和非法渗透的第一道防线,不欢迎、不接受、不容留邪教组织非法宣教人员在清真寺活动,令非法宗教渗透活动无处遁行,有效维护了现有宗教格局,确保了辖区宗教领域的稳定。
四、 弘扬优良传统,使清真寺成为民族团结的教育区。近年来,利通区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实施了一系列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工作举措,营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对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中,我们把清真寺作为不可替代的宣传阵地。一是坚持用党的民族工作基本理论武装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把“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和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党的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制成宣传标语,悬挂在清真寺的醒目位置,使信教群众抬头看、低头想、心中有,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民族团结的意识。引导信教群众多说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多做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唱响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大发展的主旋律。二是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法制宣传、国情教育、维护社会稳定、自我管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六教育”活动。听取宗教人士好建议,教育引导宗教人士、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国情区情市情,正视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珍惜来之不易、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 推进依法管理,使清真寺成为民主管理的示范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加强宗教事务的民主管理已经成为信教群众的迫切愿望。一是民主管理制度化。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规定,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办法》,指导宗教场所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促进了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二是寺务管理公开化。开办了“穆斯林账户”业务,解决了宗教财产由个人户头储存,风险高、管理难、监督难的问题。各清真寺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重大日常事务、物料采购和收支情况等,让信教群众对寺务管理情况清楚明了,放心踏实。三是监督检查经常化。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推进宗教场所依法管理,促进了清真寺民主管理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