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盟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为了推动反邪教斗争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锡林郭勒盟从警示教育、防范控制、打击处理、帮教转化四个方面统筹考虑,努力建立健全反邪教工作的长效机制,遏制邪教组织的滋生蔓延。
一、 警示教育制度化
不断加大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力度,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积极搭建载体,开辟阵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反邪教教育基地和教育展室,发挥学校、家庭、社区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更多地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抓好经常性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把社区生活贫困人员、青少年、流动人员等人群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邪教成员作为攻坚对象,把已教育转化对象作为巩固对象,突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增强他们拒邪、防邪意识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二、 防范控制社会化
依靠社会各个阶层、各种团体、社区家庭、人民群众的力量对邪教组织及其活动进行有效防范,有效地削弱了邪教活动的空间和能量。一是基层防范责任落实到位。南乐县各社区、及辖企事业单位的防控责任落实到位,明确防控人员,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抓好信息员、联络员、监控员“三员”建设。二是日常排查摸底细致。做到半月一小排、一月一大排、重点时期重点排,及时掌握邪教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动向。三是“无邪”创建活动常抓不懈。把“无邪教活动”创建活动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等活动,制订考评细则,实行同步检查、考核、评比,把基础性的防控措施与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遏制邪教。
三、 打击处理职能化
对触犯法律的行为,及时予以打击,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一是加强主体队伍建设。加强反邪教主体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反邪教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建设了一个系统完整、支持有力的反邪教网络,在物质和智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落实“宽严相济”政策。邪教的本质决定邪教组织总要从事敛财、诈骗、绑架、人身伤害等刑事犯罪活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坚持教育和惩治两手并用,把不明真相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非法活动、蓄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区别开来。
四、 帮教转化公益化
对邪教练习者的帮教转化实行公益化,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开展“回归社会工程”服务。一是发挥好政策优势,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教育、心理疏导工作,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整合好社会力量,建立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救助活动。三是搭建好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室、服务站、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等资源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充分发挥弘扬正气、传播科学知识的作用。四是落实好扶贫帮困,积极联合民政、劳动、社保、工商等部门地制定一些帮扶措施,落实好就业扶持、劳动保障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