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法轮功换来牢狱之灾 邪教破坏家庭
烟台大众网6月6日讯 日前,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被告人孙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孙某现年39岁,曾是开发区某公司职工。妻子经营着理发店,女儿上学,一家三口安居乐业。可是,自从2005年练上了“法轮功”后,他就把全部心思用到了“法轮功”上,并且对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心存抵触。2006年5月至10月间,孙某花费10000余元购买多台套电子设备,从事“法轮功”非法活动。同年11月,孙某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逮捕,在其家中查获笔记本电脑4台、打印机4台、光盘刻录机1台及复印纸、空白光盘等作案工具。经审理查明,孙某在练习“法轮功”期间,学习了有关上网、下载、打印等技术,在电脑上安装有关软件,登录非法网站下载“法轮功”相关资料,制作“法轮功”书刊《转法轮》、《新经文》及其它宣传册300余本,刻录“法轮功”光盘400余张,印制《明慧周刊》宣传单40余份。
孙某在明知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情况下,仍痴迷“法轮功”,并大肆进行非法活动,妄图为“法轮功”邪教组织正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正常实施,不仅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也断送了一个好端端的幸福家庭。 栾东晓
孙某现年39岁,曾是开发区某公司职工。妻子经营着理发店,女儿上学,一家三口安居乐业。可是,自从2005年练上了“法轮功”后,他就把全部心思用到了“法轮功”上,并且对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心存抵触。2006年5月至10月间,孙某花费10000余元购买多台套电子设备,从事“法轮功”非法活动。同年11月,孙某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逮捕,在其家中查获笔记本电脑4台、打印机4台、光盘刻录机1台及复印纸、空白光盘等作案工具。经审理查明,孙某在练习“法轮功”期间,学习了有关上网、下载、打印等技术,在电脑上安装有关软件,登录非法网站下载“法轮功”相关资料,制作“法轮功”书刊《转法轮》、《新经文》及其它宣传册300余本,刻录“法轮功”光盘400余张,印制《明慧周刊》宣传单40余份。
孙某在明知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情况下,仍痴迷“法轮功”,并大肆进行非法活动,妄图为“法轮功”邪教组织正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正常实施,不仅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也断送了一个好端端的幸福家庭。 栾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