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反邪教协会召开法学专家座谈会

      29日下午,甘肃省反邪教协会组织部分在兰的法学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揭露和批判“法轮功”顽固分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罪行。

  来自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省政法学院的有关专家、学者从不同的侧面,对“法轮功”破坏人们正常生活,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罪行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大家一致认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政权和改革开放成果的严肃的政治斗争。这场斗争将是长期的。

  甘肃省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法学专家杨子明说,“法轮功”顽固分子以身试法,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些人把法律秩序、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根本不放在眼里,肆意践踏法律,对这些人如果法外施仁不仅没有教育意义,还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

  兰州大学法律系讲师李玉虎说,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公用设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行为,应依法惩处。

  根据“8·17”案件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他们数罪并罚,判处10年-20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

  西北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党崇武认为,依法对“法轮功”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一方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表明我们国家坚决打击邪教的决心。同时要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重视对人民群众进行理想、信念、道德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让广大群众远离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