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分子触犯法律的行为与宗教毫无共同之处

    今天(9月22日),在南京市一些社区的阅报栏前,“法轮功”顽固分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判决成为市民们议论的焦点。普遍的反映是,这伙“法轮功”顽固分子通过破坏有线电视设施,来宣扬法轮功,实在是可恶之极。现在他们受到了国家法律制裁,真是大快人心。

  一位退休工人认为,晚上大家好好地看电视,本来是件乐呵事,可突然插进了“法轮功”,真好比吃饭吃到了臭虫,实在是让人恶心。

一位退休教师说,这些年,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可国内外就是有一些人不希望我们中国好。这些“法轮功”顽固分子通过破坏有线电视来宣扬“法轮功”,和国外“法轮功”分子前不久破坏通信卫星一脉相承,都是要破坏我们今天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政府应当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南通市广大公安干警在收看了电视后表示,长春等地的“法轮功”顽固分子给我们上了重要的一课:什么时候也不能放松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警惕。他们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国庆及十六大的安全保卫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的稳定。

  扬州宗教界人士纷纷表示支持政府严惩“法轮功”顽固分子。基督教牧师宦保罗组织教内人士观看电视并进行讨论。他认为,这些“法轮功”顽固分子触犯法律的行为与宗教毫无共同之处,他们受到法律的严惩完全是罪有应得。(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