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今天举行例行记者招待会

  有记者问今天上午几名外国“法轮功”人员因在天安门广场举行抗议而被警方带走扣押,你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将对他们如何处理?他们来自哪个国家?

  答:我目前还不掌握具体情况。需要指出的是,“法轮功”是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的邪教组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去年境外人士到中国的有8900万人次,其中外籍人士有1100万人次。我从未听说过他们中的什么人无缘无故地被警方带走扣留。但是如果有人明知“法轮功”是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的组织,还来华从事“法轮功”邪教非法活动,寻衅滋事,违反中国有关法律,中国有关部门当然要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