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维庸说董建华对法轮功立场符合一国两制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邬维庸日前发表文章指出,行政长官董建华"法轮功"是邪教的说法,是基于事实和高度的责任感,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和香港基本法。

  邬维庸认为,董建华指出"法轮功"是邪教,是把香港利益和国家利益联系起来考虑,真正维护了"一国两制"精神。他说,在"一国两制"方针下,香港与内地休戚与共。香港在"法轮功"问题上,若让某些人和团体通过损害国家利益和内地安定而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那么,香港付出的代价将是"损国害港",将是香港的整体利益甚至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极少数人的政治目的而付出惨重代价。

  邬维庸指出,那种认为"法轮功"在香港不是邪教的说法,忽视了事物的本质、变质及与内因、外因的关系。香港"法轮功"既然是"法轮功"邪教的一个分支,就会呈现"法轮功"的一切恐怖行为,具有"法轮功"的一切本质和特征。此外,香港"法轮功"还存在一个变质的问题,香港"法轮功"的种种行径已经清楚表明它改变了当初注册时的性质和宗旨,背弃了"不参与政治、不反对政府、不投靠任何政治势力"的承诺,已经以各国"法轮功" 信徒"召集人"和"东道主"的角色出现,利用香港作为各国"法轮功"信徒聚集活动的基地,从事旨在攻击中央政府的政治活动。

  邬维庸表示,香港目前还未就"法轮功"问题立法,并不等于不可以指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相反,在立法之前指出事实的本质和真相,不仅符合人类的良知,而且符合法治精神。

  邬维庸认为,董建华关于"法轮功"的讲话,既告诫海外政治势力不可利用香港的自由和容忍,利用"法轮功"影响香港或内地的社会秩序和安定;又提醒港人,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与内地唇齿相依休戚与共,"法轮功"既然危害内地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香港就应该防患于未然,不要让相同的惨剧在香港发生;此外还劝告香港某些政治势力不要动摇"一国两制"的根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内地同胞根本福祉;并且善意提醒香港和海外"法轮功"分子不要被人操纵和利用,以免重蹈内地"法轮功"痴迷者的悲剧。

                                                                                  新华网200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