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四)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居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紧密相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着眼于社会基层,立足于百姓生活,只有社区日趋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坚实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维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构建和谐社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的居民群体在社区。20世纪90年代,“法轮功”邪教组织就是从城市社区开始传播和扩散的。它打着强身分健体为名,对居民实施精神控制,给人家家庭和生活造成级大的危害。“法轮功”邪教组织还在全国许多基层社区建立辅导站和联络站,使其恶性膨胀起来,有的社区成为“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展曼延的温床。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后,邪教组织不甘心失败,仍然在秘密建立地下组织,进行着破坏和捣乱活动。社区是邪教组织活动的重点地区。今天社区已经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焦点。社区处于城市管理的最基层,是反邪教的重要阵地。积极创建无邪教社区,厚积反邪教土壤,是一项把反邪教斗争的“关口”、“阵地”前移、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夯实反邪教工作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的矛盾汇集在社区。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各类矛盾出现多发现象。社区作为区域性的社会共同体,集中反映了社会发展改革中的许多矛盾。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复杂,极易诱发社会矛盾。而邪教组织正是利用国内各种矛盾而妄图挑起事端,进行破坏和捣乱,因此在社区开展反邪教创建活动,努力使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从而引导居民顾大局、重法治、讲道德、守秩序,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第三,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实在社区。社区是党在城市执政的重要基础。党和国家在城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最终都要靠社区去贯彻和实施;居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最终要靠社区去了解和反映,要把我们党确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好,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实好,把全面建设小康社的目标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要求我们进一步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在社区开展反邪教斗争的是新形势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近几年,各地反邪教协会将反邪教工作纳入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反邪教社区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中,山东省反邪教协会开展的反邪教社区的创建工作,推动“四无社区”、“四个纳入”,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实践证明,通过反邪教示范社区建设,努力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缓和不同群体的矛盾,引导不同类型群体和谐相处,使社区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好桥梁作用,才能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建设和谐社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十分重大。建设和谐社区是时代的呼唤,是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作者单位:中国反邪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