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者建议对邪教开展综合性研究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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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2001年2月4日消息:“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发生后,上海市一些专家学者指出,“法轮功”邪教危害的是人民的利益,对“法轮功”的社会危害性和对青少年的残害仍要保持高度警惕,并建议对邪教开展综合性的研究和预防。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主任苏智良教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法轮功”的痴迷者绝大多数是无知和无辜的,这次卷入“自焚”事件中的两个女孩子,引起了人们对“法轮功”邪教的广泛愤怒。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些“法轮功”痴迷者为这一邪教而自焚,而“法轮功”在海外的负责人竟连他们是“法轮功”人员都不承认。相反,我们的政府却竭力拯救他们的生命,履行了国家和政府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责任与义务。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法轮功”邪教组织不仅危害的是国家政府的利益,更危害的是人民的利益。 苏教授指出,从这起自焚事件中可以看出,“法轮功”邪教的危害性依然存在。苏教授建议:从历史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对邪教进行长期的综合性的研究,以预防邪教对社会对人们的危害。 华东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研究员说,从参与自焚事件的19岁陈果和12岁刘思影的遭遇看,“法轮功”的魔爪已悄悄伸向校园;构成了对天真、幼稚的青少年精神和肉体的残害。血的教训告诉人们,邪教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的,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花季年华,理应得到最好的教育和最好的保护,但是“法轮功”邪教竟通过对青少年精神上的禁锢和肉体上的剥夺,来实现自己邪恶的企图,这应引起全社会的警惕。肖建国认为,在全社会严厉打击和取缔“法轮功”邪教,不允许任何邪教毒害青少年的同时,各大、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和团中央的要求,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使青少年从小热爱生活、珍惜生命,认清邪教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邪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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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麒敏 来源: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