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行径是公然挑衅《国际电信公约》

        针对当前"法轮功"邪教组织多次利用电信设施进行破坏活动的罪恶行径,记者采访了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指出,"法轮功"邪教组织攻击鑫诺卫星,是对国际电信公司的公然挑衅,是对广大人民基本权利的公然践踏。他说,《国际电信公约》第三十五条第158.1款明确规定:"所有电台,不论其用途如何,在建立和使用时均不得对其他会员,或对经认可的私营电信机构,或对其他经正式核准开办无线电业务并按照无线电规则经营的电信机构的无线电业务或通信造成有害干扰。"此次"法轮功"邪教组织攻击鑫诺卫星,完全违背了此项规定,充分表明"法轮功"邪教组织公然违背国际法,并且顽固不化、不知悔改的卑劣本质。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从台湾发射干扰信号,这位负责人指出,《国际电信公约》第160.3款规定"各会员公认,宜应采取一切实际可行的步骤使各种电气装置和设备的运转不致对第158款所述的无线电业务或通信造成有害干扰。"第162款规定"各会员同意采取必要的步骤,以阻止发送或转发虚假的或欺骗性的遇险信号、紧急信号、安全信号或识别信号,并共同协作从各自国家寻找和查明发送这种信号的电台。"因此,台湾当局对此次"法轮功"攻击鑫诺卫星事件应该积极配合查明相关情况。

这位负责人最后指出,为了进一步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电信设施进行违法破坏活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正在会同和配合相关部门对电信市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大信息安全管理力度。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