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习练者痴迷法轮功的内因分析
李洪志实施精神控制的手段再高明,毕竟只是外因。如果没有练习者的内因,也不可能发生作用。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在长期的教育转化过程中我发现法轮功习练者之所以能被李洪志精神控制,其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内因:
一、追求身体健康又缺乏气功锻炼的科普知识。
应当承认,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的初衷都是祛病健身。由于“法轮功”的动作系盗用佛教的“禅密功”和道家的“九宫八卦”功拼凑而成,所以练习者在习练时会产生气功治疗中的一般性感受和疗效。可是,绝大多数的练习者由于从没有练习过气功,或者练习过一、二种气功,也并没有对气功的科学知识进行过系统的学习和了解,所以普遍缺乏气功锻炼的科学知识。因此,把习练“法轮功”动作时产生的一般性体验奉为“法轮功”独有的“奇迹”。对李洪志将这种练任何气功都可能出现的状态和疗效据为己有,加以神化的自我吹嘘,深信不疑。在我学习了气功的科普知识之后,我就想:如果我们明白气功修炼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它的主动性,自我把握、有主锻炼是气功修炼的重要因素,就不会相信李洪志夸大练功的被动性,接受他灌输的“修在自己,功在师父”的邪说,把自我完全交给李洪志;如果我们明白练功能达到强身健体的机理,就不会把自己通过练功获得的强身健体的效果归功于李洪志,相信是他的“神通”,“法身”、“法轮”起的作用;如果我们明白练功产生某些幻觉是常见的现象,而且随着练功入静程度的加深,许多人都可能在练功状态下听到某些声音,看到某些景象,这不只是“法轮功”所独有,而是气功锻炼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且这种现象的机理科学都已经解释得非常明白,相当于练功者做了一个“白日梦”,就根本不会相信李洪志所谓的“天目人人给开”,把白日梦中的景象说成是开了“天目”之后“看到了真实存在的另外空间的景象”的鬼话。正是这些气功基本知识的缺乏,“法轮功”练习者们才把练功出现的和感受到的一切统统归功于李洪志,轻而易举地相信了李洪志编造的“现代神话”。并且随着岁月的推移和迷信气氛的群体效应,对李洪志就越来越迷信,成为练习者心目中的“宇宙主佛”。
二、有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但又消极地面对现实困境。
法轮功的产生与发展时期,正值我国社会处于经济、社会、文化的转型时期。旧有的秩序变更了,新的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原来由社会负担的许多责任开始分解给个人负担,人们面临的困境相对增多:下岗的烦恼,职务的变迁,贫困的威胁,老年的无助,疾病与医疗费用的高涨,工资与退休费的拖欠,现实中存在的收入差距的拉大,一些人用非法手段暴富,官场中的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党风不正,社会治安不良,黄、赌、毒的沉渣泛起,等等。这一切引发了人们的思想、心理的剧烈变化。传统的思想观念、价值准则,以及理想、信念都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这种思想心理的转型必然使处于弱势的人群产生迷惘、困惑、仿徨、苦闷,甚至发生“精神恐慌”和“信仰危机”。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李洪志借当时出现的宣传“特异功能”和“气功奇迹”的热潮,打出了“法轮功”的旗帜,招兵买马,乘势而上。用“义务授功不收钱财”,“真、善、忍”“做好人”“往高层次上带人”等漂亮词藻欺世惑众。 这对于那些在变革中处于困惑、仿徨、不知所措或受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困扰的弱势人群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特别是他编造的“业力论”、“层次论”、“圆满论”,利用人们耳熟但不得其详的“因果报应”,诠释了这些人处于困境的原因和摆脱困境的出路,使得斗志衰退或无力改变困境,但又有追求美好生活强烈愿望的人看到了“希望”,找到了新的“精神支柱”。把追求来世的幸福看做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改变了原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在认识论上存在所谓“眼见为实”的严重误区。
法轮功练习者不能接受对法轮功邪教的批判,其中有一条重要理由就是法轮功的“神奇”是自己亲身感受和亲眼所见的,自己根本就没有上当受骗,而是政府不了解情况。事实怎样呢?这些“亲身感受”、“亲眼所见”具体来说,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关于祛病,另一种是李洪志所说的存在于“另外空间”的东西。 [Page]
先说第一种,“祛病健身”。前面说了,因为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功”练功动作是从佛教的禅密功和道家的九宫八卦功的动作中拼凑而成。练这些动作肯定会有健身强体的功效,因为这就是气功本身所具备的功效。但是李洪志否认这一点。他反复强调“只练功,不读书学法,不承认是法轮功弟子,你的病也不会好”。把练习者练习动作收到的祛病强身的功效,称之为是他的“神通”、“法身”、“法轮”起了作用的效果。“法轮功”练习者在缺乏气功科普知识的情况下,在并没有亲眼看到李洪志的“神通”、“法身”、“法轮”怎样给自己或他人祛病健身的情况下,相信了李洪志编造的“神话”,把自己和周围练习者练功所取得的健身强体效果全部归功于李洪志。且以所谓的“亲身感受”和“亲眼所见”四处宣传,证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神奇”。把并不是自己亲眼见到,而只是听信李洪志编造的“神话”当作自己“亲眼所见”,说成“眼见为实”的“实”,这不正是陷入了“眼见为实”的认识误区的表现吗?
再说第二种,把李洪志编造的“另外空间”中的“法身”“法轮”“天国世界”等等说成自己“亲身感受”过,“亲眼见”过,或者说“听别的练习者说过”。如果深追一句,都是在什么情况下“感受”过,“见”过,这些人的回答要不是在练静功入定时,要不就是睡觉做梦时“感受”过、“见”过。如果你具备气功的科普知识,你就会明白,这无非是在李洪志的心理暗示作用下,在练功入静状态下的幻觉,或者是睡眠时产生的梦中的幻觉而已。这种感受到和看到的东西只是以人的意识形态的一种存在,与客观的一物质存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把对这种幻觉的感受,闭着眼睛时的所谓“看见”,称之为“眼见为实”,那是客观存在的“实”吗?
四、有神论观念在思想深处的邪恶作梗和死灰复燃。
我们这代人是在无神论的教育下成长的,大部分人思想中并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但是无神论观点确立得并不牢固。文艺作品中如小说、戏剧,影视中的神话、鬼怪题材,如西游记、封神演义、现代科幻鬼怪影视,在心中还是留有深刻印象的。改革开放以来,神怪题材的影视作品大量涌入,虽说并没有因此就改变了“无神论”的观点,但有神论的观点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自己。诸如“运气”、“天意”、“命中注定”之类的名词大量地流传于人们的口头交谈上,泛滥在报刊、杂志、小说中。当接触了“法轮功”,听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也就不觉得“刺耳”,无神论的观点慢慢产生了动摇,“有神论”的观点在思想深处开始复活。一般的人采取了实用主义策略,“与其信其无,不如信其有”,有更好;没有,也没有什么损失。至少有生之年的生命质量是高的就行了。痴迷者则完全陷入“有神”的幻觉,并把幻觉当作现实去追求,这就出现了一系列的恶果。另外,对“特异功能”的追求,对“一世修成”的向往。这也是一部分练习者参加“法轮功”修炼的重要原因。这一部分人出问题的就更多!
正是有了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因,才使李洪志施展精神控制的外因通过练习者的内因而发生了作用。李洪志正是巧妙地利用了习练者们不同的“有求之心”,编造各种口味的“歪理邪说”,满足了练习者们不同的需求,用各种根本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诱惑练习者自愿地跟他走,一步一步地深陷法轮功泥潭而难以自拔!
一、追求身体健康又缺乏气功锻炼的科普知识。
应当承认,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的初衷都是祛病健身。由于“法轮功”的动作系盗用佛教的“禅密功”和道家的“九宫八卦”功拼凑而成,所以练习者在习练时会产生气功治疗中的一般性感受和疗效。可是,绝大多数的练习者由于从没有练习过气功,或者练习过一、二种气功,也并没有对气功的科学知识进行过系统的学习和了解,所以普遍缺乏气功锻炼的科学知识。因此,把习练“法轮功”动作时产生的一般性体验奉为“法轮功”独有的“奇迹”。对李洪志将这种练任何气功都可能出现的状态和疗效据为己有,加以神化的自我吹嘘,深信不疑。在我学习了气功的科普知识之后,我就想:如果我们明白气功修炼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它的主动性,自我把握、有主锻炼是气功修炼的重要因素,就不会相信李洪志夸大练功的被动性,接受他灌输的“修在自己,功在师父”的邪说,把自我完全交给李洪志;如果我们明白练功能达到强身健体的机理,就不会把自己通过练功获得的强身健体的效果归功于李洪志,相信是他的“神通”,“法身”、“法轮”起的作用;如果我们明白练功产生某些幻觉是常见的现象,而且随着练功入静程度的加深,许多人都可能在练功状态下听到某些声音,看到某些景象,这不只是“法轮功”所独有,而是气功锻炼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且这种现象的机理科学都已经解释得非常明白,相当于练功者做了一个“白日梦”,就根本不会相信李洪志所谓的“天目人人给开”,把白日梦中的景象说成是开了“天目”之后“看到了真实存在的另外空间的景象”的鬼话。正是这些气功基本知识的缺乏,“法轮功”练习者们才把练功出现的和感受到的一切统统归功于李洪志,轻而易举地相信了李洪志编造的“现代神话”。并且随着岁月的推移和迷信气氛的群体效应,对李洪志就越来越迷信,成为练习者心目中的“宇宙主佛”。
二、有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但又消极地面对现实困境。
法轮功的产生与发展时期,正值我国社会处于经济、社会、文化的转型时期。旧有的秩序变更了,新的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原来由社会负担的许多责任开始分解给个人负担,人们面临的困境相对增多:下岗的烦恼,职务的变迁,贫困的威胁,老年的无助,疾病与医疗费用的高涨,工资与退休费的拖欠,现实中存在的收入差距的拉大,一些人用非法手段暴富,官场中的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党风不正,社会治安不良,黄、赌、毒的沉渣泛起,等等。这一切引发了人们的思想、心理的剧烈变化。传统的思想观念、价值准则,以及理想、信念都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这种思想心理的转型必然使处于弱势的人群产生迷惘、困惑、仿徨、苦闷,甚至发生“精神恐慌”和“信仰危机”。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李洪志借当时出现的宣传“特异功能”和“气功奇迹”的热潮,打出了“法轮功”的旗帜,招兵买马,乘势而上。用“义务授功不收钱财”,“真、善、忍”“做好人”“往高层次上带人”等漂亮词藻欺世惑众。 这对于那些在变革中处于困惑、仿徨、不知所措或受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困扰的弱势人群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特别是他编造的“业力论”、“层次论”、“圆满论”,利用人们耳熟但不得其详的“因果报应”,诠释了这些人处于困境的原因和摆脱困境的出路,使得斗志衰退或无力改变困境,但又有追求美好生活强烈愿望的人看到了“希望”,找到了新的“精神支柱”。把追求来世的幸福看做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改变了原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在认识论上存在所谓“眼见为实”的严重误区。
法轮功练习者不能接受对法轮功邪教的批判,其中有一条重要理由就是法轮功的“神奇”是自己亲身感受和亲眼所见的,自己根本就没有上当受骗,而是政府不了解情况。事实怎样呢?这些“亲身感受”、“亲眼所见”具体来说,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关于祛病,另一种是李洪志所说的存在于“另外空间”的东西。 [Page]
先说第一种,“祛病健身”。前面说了,因为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功”练功动作是从佛教的禅密功和道家的九宫八卦功的动作中拼凑而成。练这些动作肯定会有健身强体的功效,因为这就是气功本身所具备的功效。但是李洪志否认这一点。他反复强调“只练功,不读书学法,不承认是法轮功弟子,你的病也不会好”。把练习者练习动作收到的祛病强身的功效,称之为是他的“神通”、“法身”、“法轮”起了作用的效果。“法轮功”练习者在缺乏气功科普知识的情况下,在并没有亲眼看到李洪志的“神通”、“法身”、“法轮”怎样给自己或他人祛病健身的情况下,相信了李洪志编造的“神话”,把自己和周围练习者练功所取得的健身强体效果全部归功于李洪志。且以所谓的“亲身感受”和“亲眼所见”四处宣传,证明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神奇”。把并不是自己亲眼见到,而只是听信李洪志编造的“神话”当作自己“亲眼所见”,说成“眼见为实”的“实”,这不正是陷入了“眼见为实”的认识误区的表现吗?
再说第二种,把李洪志编造的“另外空间”中的“法身”“法轮”“天国世界”等等说成自己“亲身感受”过,“亲眼见”过,或者说“听别的练习者说过”。如果深追一句,都是在什么情况下“感受”过,“见”过,这些人的回答要不是在练静功入定时,要不就是睡觉做梦时“感受”过、“见”过。如果你具备气功的科普知识,你就会明白,这无非是在李洪志的心理暗示作用下,在练功入静状态下的幻觉,或者是睡眠时产生的梦中的幻觉而已。这种感受到和看到的东西只是以人的意识形态的一种存在,与客观的一物质存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把对这种幻觉的感受,闭着眼睛时的所谓“看见”,称之为“眼见为实”,那是客观存在的“实”吗?
四、有神论观念在思想深处的邪恶作梗和死灰复燃。
我们这代人是在无神论的教育下成长的,大部分人思想中并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但是无神论观点确立得并不牢固。文艺作品中如小说、戏剧,影视中的神话、鬼怪题材,如西游记、封神演义、现代科幻鬼怪影视,在心中还是留有深刻印象的。改革开放以来,神怪题材的影视作品大量涌入,虽说并没有因此就改变了“无神论”的观点,但有神论的观点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自己。诸如“运气”、“天意”、“命中注定”之类的名词大量地流传于人们的口头交谈上,泛滥在报刊、杂志、小说中。当接触了“法轮功”,听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也就不觉得“刺耳”,无神论的观点慢慢产生了动摇,“有神论”的观点在思想深处开始复活。一般的人采取了实用主义策略,“与其信其无,不如信其有”,有更好;没有,也没有什么损失。至少有生之年的生命质量是高的就行了。痴迷者则完全陷入“有神”的幻觉,并把幻觉当作现实去追求,这就出现了一系列的恶果。另外,对“特异功能”的追求,对“一世修成”的向往。这也是一部分练习者参加“法轮功”修炼的重要原因。这一部分人出问题的就更多!
正是有了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因,才使李洪志施展精神控制的外因通过练习者的内因而发生了作用。李洪志正是巧妙地利用了习练者们不同的“有求之心”,编造各种口味的“歪理邪说”,满足了练习者们不同的需求,用各种根本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诱惑练习者自愿地跟他走,一步一步地深陷法轮功泥潭而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