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邪教“法轮功”精神控制的矫治与预防对策

 众多“法轮功”习练者对邪教主李洪志的顶礼膜拜和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极度痴迷,从文化渊源上说是一种亚文化超价观念的表现,对这种病态心理用药物治疗是很难见效的。实践证明,真诚的亲情感化和耐心的说理教育相结合,可以有效地清除邪教“法轮功”的精神毒害,使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的精神意识恢复到正常的理性和逻辑性状态。

  矫治对策之一:深入揭批歪理邪说。砸碎套在习练者头上的精神枷锁,才能使其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最终跳出“法轮功”的邪教怪圈。培养“法轮功”痴迷者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怀疑态度和批判精神,应该是我们教育转化工作的主要切入点。由于李洪志精心炮制的歪理邪说能够自成体系,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因此揭批时必须一针见血,直击要害,通过揭露批判其自私贪婪的极端利己主义本质,砍倒其“真善忍”、“做好人”这面招摇撞骗蛊惑人心的大旗,通过对其“法身说”、“天目说”、“业力说”、“末世论”、“宿命论”、“天国论”等逐一系统剖析批判,彻底摧毁其唯心主义理论大厦。

  矫治对策之二:彻底戳穿骗人伎俩。李洪志无耻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利用明慧网等现代化手段,在境外频频发布所谓“新经文”,不断调整进攻策略,通过精神控制来遥控众多“法轮功”痴迷者继续跟我们党和政府对抗。古语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基于对斗争“三性”的认识,我们要在深刻揭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戳穿李洪志骗人的伎俩。从李洪志一系列“新经文”来看,可谓万变不离其宗,都是运用引诱、拉拢、吹捧、哄骗、威逼、恐吓等卑劣手段。我们教给“法轮功”习练者剖析破解的方法后,可以举一反三,使之不再受诱惑,不再惧恐吓,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像医学上“种痘”般产生终身自动免疫作用,不断完善和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减少或避免出现大面积思想反复。

  矫治对策之三:科学矫治病态心理。“法轮功”习练者大多属于弱势群体、心理失衡者、社会边缘人物等,他们往往具有狂热、偏执、轻信、盲从、自恋、自私、颓唐、懦弱、孤僻、消沉、懒惰、依赖等异常心理,而长期习练“法轮功”使其心理更加受到极大的毒害和摧残。“心病须用心药医”,教育转化工作中理应注重传授他们以现代心理学常识,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心理健康,了解自己的心理状况,教他们学会自我分析与自省,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调适自己的心理;通过心理讲座、心理咨询等方式,在真诚、尊重、理解的良好氛围中,科学地矫治其病态心理,使其能够正确地面对困难和挫折,较好地处理生活人际关系,增强其社会适应力和心理承受力。

  矫治对策之四:逐步树立正确“三观”。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所宣扬的是纯粹的唯心主义世界观、极端自私贪婪的利己主义人生观和否定今生、主张无为的价值观。在邪教的精神控制下,习练者的“三观”逐渐产生扭曲、变形,看世界则是危险的、腐败的,看他人则是肮脏的、邪恶的,群体安慰效应强化了习练者固守“法轮功”邪教自我封闭怪圈的本能。所谓树立正确“三观”,也就是用社会主义的“真善美”去置换邪教“法轮功”的“真善忍”,用科学的无神论去破除迷信的有神论,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去代替李洪志的唯心主义。肃清邪教流毒是“破旧”,是“治标”;树立正确“三观”是“立新”,是“治本”。标本兼治,相得益彰;精神控制,灰飞烟灭。

  毋庸讳言,邪教“法轮功”的泛滥成灾同样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教育转化“法轮功”痴迷者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在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练功群众、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首要和骨干分子的同时,更应该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尽最大努力消除邪教赖以生存的土壤,净化社会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积极预防邪教“法轮功”卷土重来和新的罪恶邪教滋生蔓延。

  预防对策之一:提倡社会人文关怀。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层次的加深、力度的加大和步伐的加快,人们固有的思维方式和传统观念受到空前冲击,进而直接触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加剧了人们的内心矛盾与人际冲突,于是导致部分人心理失衡,甚至出现心理疾病。所谓人文关怀,是指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和对人类的解放与自由的追求等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关心生活边缘人物,关怀精神失落者、心理失衡者,这对于从源头上预防一部分人步入罪恶邪教歧途是完全必要和十分有效的。[Page]

  预防对策之二:广泛进行科普宣传。由于长期的封建腐朽文化的影响,加之我国仍有相当数量的文盲、半文盲,时至二十一世纪科学昌明的今天,迷信的东西、神秘主义的东西不但没有完全铲除,有时还会出现回潮或泛滥。科学是邪教的天敌,它就像照妖镜,能够使一切邪教的歪理邪说原形毕露。所以,我们必须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用科学理论武装人们的头脑,用科学这一强大武器去揭批“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在着力让群众尽快“脱贫”的同时也尽早“脱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

  预防对策之三:建构正确信仰体系。信仰是人类的永恒本性,作为一种“集体潜意识”,在最深的层次上制约着人类的意识活动,并将伴随人类历史的始终。现代社会的特点就是以科学和技术手段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而信仰问题恰恰是这种手段所无法解决的;传统信仰则往往难以适应现代生活,一定程度上造成信仰危机和信仰真空,从而给用科学和善良来装饰门面的畸变的信仰——邪教留下了缝隙。基于此,选择科学的信仰方向就显得尤为重要。历史证明,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的共产主义理论是迄今为止最完美、最进步、最革命、最崇高的信仰体系。因此,我们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打击邪教,树立远大理想,以造福全人类的共产主义作为人生的信仰目标和精神支柱。

  预防对策之四:制定专项法律防范。邪教堪称社会的瘟疫和人类的毒瘤,其反政府、反法律、反道德、反人性的邪教本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历来是世界各国法律严惩的对象。鉴于我们同邪教“法轮功”斗争的严肃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很有必要在吸收、借鉴外国反邪教立法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用于惩治和防范邪教的《反邪教法》,科学界定邪教组织的法律概念,以便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把对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的斗争重点放在对邪教的防范上,通过现代法律手段减少或杜绝邪教组织的产生,即使产生也应禁止在其组织、发展的初始阶段,尽量不使其形成气候、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