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邪人员道德缺失的心理调适与矫正

   “无邪教地区创建”工作的开展,为全社会树立正气,弘扬科学精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涉邪人员教育转化过程中,如何对涉邪具体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对具体人具体分析,特别是对具体人固有的道德方面要认真观察研究,才能对下一步转化工作起到支撑作用。笔者就涉邪人员的道德缺失心理调适与矫正作以下一些浅述。
    一、涉邪人员道德缺失的心理表现
   (一)道德认识方面的表现
    1、道德认识模糊,是非观念不清。涉邪人员有一些模糊的道德认识,如“反正是信教,管它好与坏”,“别人能参加,我也能去”,“只要是流传的,就是对我有利的”等等!
    2、道德判断具有两重性。一是在抽象意义上掌握的道德判断标准与自己的实际品行相矛盾,对自己的要求与对别人的评价相矛盾,也就是言行不一,表里不一;二是对道德行为的判断常以情感或物质的得失为转移,从而缺乏应有的原则性。例如,在常有的社会宣传教育中,也认识到邪教的危害,但又被个人的“友情”、“志趣相投”所束缚,表现出态度暧昧,半推半就,最终加入邪教组织。
   (二)道德情感方面的表现
    1、自尊感与自卑感相交织。
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归纳为五个层次: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涉邪人员道德缺失的一大待征,是他们有强烈的自尊需求。如果得不到满足,他们会感到痛苦、苦恼。他们最忌别人骂他“不可救药”,相反,家人的不理解,帮教干部的冷漠,旁人的热嘲,种种的冷遇和歧视使他们的自尊需要压抑下去,内心产生了一种消极的自卑心理,而把自尊深藏心中。
    2、有抵触对立情绪。这种情绪同教育方式简单有关。
    3、要注重友谊感。友谊感是人与人之间在交流中相互信任、支持的情绪体验。涉邪人员在被人们歧视或嫌弃时,正当的友谊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用另外的形式到社会上去寻找补偿。这就是有的涉邪人被处理后,转化措施跟不上,继续走上老路的原因之一。
    4、情感的内外矛盾表现突出。从外部表现来看,涉邪人员的情感有时达到奔腾直泻、淋漓尽致的地步,这就是死不改悔,他们可以不顾家庭,义无反顾,不顾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别人的干涉。从内心看,他们实际上也是有情有欲、了解教育者的心情和好意,但强烈的逆反心理促使他们做出相反的事情。
    二、涉邪人员道德缺失行为的心理调适
    涉邪人员的道德缺失是外因与内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他们心理不成熟的表现。在促使家庭、社会形成“教育合力”的同时,更应重视道德缺失的心理调适。
    1、定势的建立与意义障碍的消除。
    例:一涉邪人员刚刚进入转化前期,如果第一个做教育转化的工作者,能从入心入理、关爱他人的角度去开展工作,他们就容易接受教育和要求。如果教育工作者态度恶劣、动不动训斥、简单粗暴,那么他们就会产生情绪对立的心理。
    教育实践证明,运用好定势规律,发挥其积极作用,克服消极影响,有利于提高教育效果。教育者在与受教育者的接触中,要妥善处理好头几件事,如了解其家庭背景和入邪教的程度,为第一次谈话作好辅垫;深入浅出地讲解邪教的特征与危害;如何利用家庭关系共同开展工作等等,在受教育者心目中形成积极的定势是很有必要的。
     2、消除疑惧和对立情绪。
     道德缺失的涉邪人员,他们的心境被怀疑、社会氛围的营造使他们恐惧,他们对正常人冷漠、疏远,甚至对立、仇视。教育者应对此怀有崇高责任感,真心地去关爱他们,就是被处理的人,也要满腔热情地从多方面关心他们,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同时,在接近他们的过程中,善于感悟他们、启迪他们,对其涉邪行为,旗帜鲜明地予以揭露和批判。
    3、运用心理规律提高认识和培养感情。
    对涉邪人员的道德缺失,教育工作者要抓住道德认识这个首要环节,想方设法理清他们头脑中的精神污染,具体做法要以自我教育为中心,开展一系列探索真理与道德的认知活动,引导他们“心理位移”,站在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利益上去认识自己的问题。同时要运用“心理对比”的方法,帮助他们学习英模人物事迹,学习己转化人员回归社会建功立业的优秀典型,使他们听到、看到两种道德观的鲜明对比。这样,就会震动他们的心灵,产生悔过感、内疚感。当他们一旦有改过的愿望时,就运用“心理期望”作用,使他们深刻感受祖国、人民、社会和家庭对自己的无限期望,只要改过是非,自觉脱离邪教,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就一定会成为对国家有贡献、对人民有益的人。 [Page]
     4、运用“归属作用”提高崇尚的荣誉感。
    道德缺失的涉邪人员,也不是不要个人荣誉和威信,而是自尊心和荣誉感向畸形发展。因为他们的非法活动被揭露后,受到社会、周围人们的鄙视、谴责、甚至是白眼、讥笑,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他们感到无助、孤单,如不及时帮教,回归正常社会生活,他们就会继续陷入邪教之中,走向老路,把自己归属这个圈子内,并在谋求谅解、温暖和个人威信。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把涉邪人员拉回来,归属于社会崇尚的大家庭,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吸引他们,帮助他们。
    5、把握心理活动特点,做好转化工作。
  (1)萌发阶段:是道德缺失的涉邪人员萌发上进愿望、开始向前进的阶段。教育影响是引起萌发的主要条件,实事求是剖析、推心置腹的谈话、转化案例的感染、典型事例的教训等,都能激起上进意向。但上进意向或隐而不显,或不稳定易消失。教育工作者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善于发现萌芽,抓住时机,热情扶植,使其保持稳定上进的步伐。
  (2)转化阶段:这是转化的关键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心理状态复杂。对涉邪错误不痛恨,与社会对立的情绪使他们徘徊、犹豫,阻碍着行为的转化。第二,容易出现反复。认识上的动摇、情感上的留恋、老朋友的引诱、周围人的热嘲,都能成为反复的诱因。教育的关键在于把反复当作教育的良好时机,分析原因,循循善诱,视不同情况,予以具体帮助。
  (3)稳定发展阶段:道德缺失的涉邪人员己经认识到现实危害,并脱离了束缚,基本上回归社会,自身的积极因素占据主导地位,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家庭幸福感替代过去的自私、自卑、孤独。此时,教育工作者仍要有计划地提高他们的道德认识水平,及时帮助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困难,让他们融入社会当中,鼓励他们再接再厉,不断前进。
    三、涉邪人员道德缺失的矫正
   (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1、动之以情是由对立转向信任教育工作者的关键。转化教育的过程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活动以及情感交流的过程,而教育者的情感起着主导作用。一旦对受教育者产生热爱感和期待感,就会潜移默化地给受教育者以良好的情感鼓励,引导涉邪人员积极向上。
    2、晓之以理是提高道德认识是转化涉邪人员思想的基础。是非观念薄弱或缺乏辩别是非能力,是一些涉邪人员犯法的原因之一,也是他们道德缺失的心理特点。所以,提高他们的是非辩别能力,是涉邪人员改正行为并坚持正确行为的重要心理因素。晓之以理就是让他们明白和掌握一定的道理和行为准则,以理服人。不讲理就没有教育,讲理就是教育者最基本的立足点和手段。
    3、持之以恒是矫正道德缺失涉邪人员所必须坚持的原则。首先,对他们的反复要有足够的精神准备,才能更有耐心更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其次,锻炼与诱因作斗争的意志力。要逐步培养他们独立地与外部诱因作斗争的能力,要辅之以赞扬、鼓励,提出榜样和介绍锻炼与诱因作斗争的方法,对他们作具体指导。
    4、导之以行是矫正道德缺失涉邪人员的必要途径。在反复的实践活动中,养成合乎道德规范行为习惯,这是矫正道德缺失的关键所在。也是整个社会阶层共同努力的任务。
   (二)注意关爱涉邪人员
    对涉邪人员要从道德上、精神上、生活上、工作上多层次,立体式关爱帮助。
    1、学会尊重涉邪人员。这些人员或多或少有各种原因被拉拢进入邪教组织(特定人物除外),如生病、天灾人祸导致残疾、精神空虚等,一旦认识邪教危害,大多数是能够自拔的,因此对其应有尊重是教育者首要做到的。 [Page]
    2、施教者应注意谈话艺术。要增进人际沟通效能,增加彼此的亲密度。有笑声就没有战争,能起到春风化雨的功效。
    3、营造关爱、帮助涉邪人员社会氛围。社会的关注不仅仅是人人喊打,而是要动用整个社会资源关爱涉邪人员群体,帮助他们摆脱邪教的束缚,唤回他们的自信,回归社会,过正常人的生活。
    让我们用真诚的爱、满腔的热情、想方设法,挽救、帮助涉邪人员,重塑他们的道德缺失;用真情感化他们的心灵,赢得他们的信赖;以高尚的人格力量感召他们,唤起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