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反邪教警示教育仍待加强!
前几日,我在一次去法院办事的时候,偶尔听到一律师说:“早些时候,行车经过某城区某一地段,因红灯停车,碰到一位50多岁左右妇女在散发‘法轮功’反动资料,即对她说‘不要发这些资料,今天是碰到我,如果碰到公安民警,那是会有麻烦的。’”当时的我感到非常气愤和惊讶,当场指出:“作为律师,反邪意识应该比一般群众要高,知晓国家的法律,但更应该去维护国家的法律,执行国家的法律,遵守国家的法律,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反邪教工作不仅是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特定职责,也是每一个公民、法人和企事业单位的应尽的义务。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还有一些群众,甚至一些党的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邪教的反动本质、特征、和其祸国殃民的罪行和危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缺乏认识,仍停滞在肤浅看待问题的阶段,同时也说明我们反邪教工作仍未做到位、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警示教育亟待加强。只有继续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深入揭批“法轮功”等邪教欺世害民、涂炭生灵、草签人命的滔天罪行,不断提高广大公众对邪教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澄清部分群众的模糊思想,更大力度营造反邪教浓厚社会氛围。只有人民群众看清了邪教仇视人类的狰狞嘴脸和作恶多端的反动面目,才能憎恨其邪恶行径,从思想上筑起防范邪教侵袭的钢铁长城,把拒绝邪教落实到具体言谈和实际行动上,使邪教陷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揭批邪教罪行,努力推动无邪教乡镇、无邪教社区、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反邪教宣传工作,使之进村入户,人人皆知。
反邪教工作不仅是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特定职责,也是每一个公民、法人和企事业单位的应尽的义务。这种情况的出现,说明还有一些群众,甚至一些党的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邪教的反动本质、特征、和其祸国殃民的罪行和危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缺乏认识,仍停滞在肤浅看待问题的阶段,同时也说明我们反邪教工作仍未做到位、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警示教育亟待加强。只有继续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深入揭批“法轮功”等邪教欺世害民、涂炭生灵、草签人命的滔天罪行,不断提高广大公众对邪教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澄清部分群众的模糊思想,更大力度营造反邪教浓厚社会氛围。只有人民群众看清了邪教仇视人类的狰狞嘴脸和作恶多端的反动面目,才能憎恨其邪恶行径,从思想上筑起防范邪教侵袭的钢铁长城,把拒绝邪教落实到具体言谈和实际行动上,使邪教陷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揭批邪教罪行,努力推动无邪教乡镇、无邪教社区、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反邪教宣传工作,使之进村入户,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