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突泉县多措并举构建反邪教工作新格局

  2014年,内蒙古突泉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加强全县政法系统队伍建设,集中开展政法干警大练兵活动,为实现“富民兴县、幸福突泉”目标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服务环境。在反邪教工作方面,该县狠抓防范控制和依法打击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组织县有关部门、各基层单位和社会防范力量通力协作,严密防控邪教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在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基层群众文明生活意识和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力争将城乡各基层党组织建成反邪教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在整合反邪教工作力量的同时,该县还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加大对“法轮功”等邪教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宗教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管理、服务、引导相结合的措施,有效地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实现管理全覆盖。在基层乡镇村社区、机关部门单位设立宗教管理联络员和信息员,进一步完善了管理组织,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对正教与邪教的识别力,目前,基层反邪教工作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促进宗教管理。在县级宗教联席会议基础上,又制定了教职人员来访出访、重大活动报告等制度,促进宗教的规范开展活动。

  三是做好反邪教工作的常态长效监督管理。按照工作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定期深入活动场所监督检查,在重大宗教节日活动中,实地掌握邪教活动情况,确保了社会安全稳定。

  四是不断提高宗教管理干部和宗教组织的素质。多次培训教职人员和宗教两会管理人员,对《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做好宣传培训,保证了宗教活动的依法有序开展。

  五是通过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推进宗教的自我管理。在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健全了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使宗教活动能有组织、有领导,能较规范地开展,对邪教组织的渗透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