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招远“全能神”血案6周年祭

招远“全能神”血案

2014年5月28日晚9时,在山东省招远市金都百货的麦当劳餐厅里,张立冬、张帆、吕迎春等六名“全能神”邪教信徒向就餐人员吴硕艳索要电话号码,遭到拒绝后,六名“全能神”邪教信徒认为其为“恶魔”、“邪灵”、应将其消灭,遂实施殴打,致使吴被活活殴打致死。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招远“全能神”血案。

“全能神”血案让全国民众愤怒

招远“全能神”血案发生后,立刻引起了全国民众的震惊和愤怒,国内各主流媒体纷纷对事件进行报道、评论,遣责全能神邪教的恶行。评论说:嘴里装神,心里弄鬼,不仅伤天而且害理,这样的邪教伤人命、屠人心、害人性,不彻底铲除,国法人心不容。铲除邪教,防范邪教,人人有责。

案例简介:小周8岁时,她的妈妈告诉她:“我们都是‘神’造的,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可以向‘神’祷告。”

从那时开始,小周的妈妈开始带着小周一起信“全能神”邪教。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姑娘,就这样走上了邪教之路。


“全能神”的种种劣迹

1、 河南兰考:两月婴儿被母当“小鬼”刺死

自己两个月大的女儿影响了她为全能神做工,导致其被全能神内部由“带领”降级为“执事”,从而认为自己的亲生女儿是小鬼,处处纠缠她,便趁女儿熟睡之际,用剪刀向颈部猛刺一刀。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就这样被全能神、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夺去了生命。


2、 江苏沭阳:万成彦用斧击死8岁儿子并将其钉在“十字架”上

1996年2月22日凌晨3时许,全能神信徒、江苏省沭阳县村民万成彦向“全能神”献上“宝血”,洗清自己“身上的罪恶”,“拯救世上万人”,用斧头猛击熟睡中的自己8岁的儿子王磊,残忍地用铁钉将儿子钉在“十字架”上,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惨死在自己亲生母亲万成彦的手里。

3、 河南南阳:为治病,14岁的梁超被全能神信徒踩压致死

河南南阳人赵秀霞,因小儿麻痹症造成腿部疾病,走路一瘸一拐。为给孩子治病,赵秀霞相信全能神信徒“绝对能治好”的“承诺”,并拿出1万块钱 “奉献”给了全能神教会。

2011年8月16日开始,赵秀霞将儿子交到全能神信徒手中进行“治疗”。全能神信徒的“治疗”手段就是一天只吃一顿饭,唱经、祷告,加上用木板固定住梁超用砖头压,甚至用人上去踩。在“治疗”的第三天梁超体力虚脱致死。本想为孩子治病的母亲,却让全能神夺去了孩子的性命。

4、 安徽霍邱:欲退全能神遭威胁,卢庆菊投水自尽

安徽省霍邱县卢庆菊加入全能神两年后,想要退出,却被当时的“介绍人”威胁:“你要是不干了,神一定会惩罚你的,灭了你和你的家人,包括你的孙子!”

卢庆菊曾经看过教会惩罚不听话的人,想起那种毒打场面、威胁的话,不敢再多说一句。 2011年11月6日晚,卢庆菊去参加全能神活动久久未归。晚上11点,丈夫出门寻找,直到次日1点多还没找到,便叫来邻居们一起帮忙。11月7日凌晨2 点10分,众人在水库里发现了卢庆菊的尸体。原来卢庆菊迫于全能神的威胁,为了不牵累家人,只好投水自尽!

5、 河南南阳"全能神"信徒十余天连续行凶 9人受伤2人被割耳

1998年10月30日到11月10日的十几天,“全能神”邪教组织在河南省南阳市的唐河、社旗县残忍打断人腿、扎伤人脸,有9人受伤,其中2人被割掉右耳朵。

6、 河南光山:受全能神影响,闵拥军闯入学校砍伤22名小学生

2012年12月14日7时许,光山县文殊乡陈棚村完全小学发生惨案:36岁的文殊乡邹鹏村村民闵拥军冲入这所小学,砍伤学生22名。

经公安机关侦办和调查取证,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闵拥军因受“全能神”“世界末日”谣言影响持刀行凶,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批捕。

7、 邪教“全能神”借新冠病毒疫情发表歪理邪说和敛财

新冠病毒疫情暴发后,“全能神”多次向其信徒下达指令,散布谣言、诋毁中国。2月15日,杨向斌在指令中狂言叫嚣称“此次新冠病毒乃是自己为审判中国而降临的灾难”,3月11日指令中又命其信徒“借此次疫情努力传播福音并为‘全能神’做见证”,3月20日“全能神”教主再次发布指令,无耻地强制信徒缴纳“奉献款”。

如何识别邪教“全能神”

1、 看信仰对象。“全能神”信仰的是“全能神”,也就是所谓第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是现实生活中的人。

2、 看宣传内容。“全能神”宣扬的是所谓“三步作工”,宣称现在己经进入国度时代,信仰耶稣已经过时,末日审判即将开始。

3、 看使用的书籍。“全能神”使用的书籍有《话在肉身显现》、《基督的发表》、《跟着羔羊唱新歌》、《东方发出的闪电》、《复活的生命》、《国度的赞美》、《全能神你真好》等,全部为无印刷厂家的非法出版物。

4、 看传教的方法。“全能神”一般采取先摸底、探路,再根据对象情况进行传教,传教中大多数采取“套近乎”和施以“小恩小惠”的手段。

5、 看活动的方式。“全能神”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经常变换聚会地点和时间,活动手法极为诡秘,信徒之间不知真实姓名,骨干成员经常异地交流变换。

如何防范邪教“全能神”

一要不听、不信、不传。不听“全能神”的歪理邪说,不相信其骗人的鬼话,更不要帮着去传播。

二要勇于检举揭发“全能神”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全能神”非法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当地基层组织报告。

三要主动接受反邪教宣传教育。认清邪教组织的邪恶本质和社会危害,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抵制邪教侵蚀的能力。

四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要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切忌“病急乱投医”;要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我国关于反邪教的法律法规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300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我国关于反邪教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党和政府对处理法轮功的政策: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要千方百计地团结、教育、挽救他们;对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分子,要依法严厉打击。

此外,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Jackingsoul